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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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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728W/202402-00001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1 08:57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08:57 来源: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照县委县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将住建系统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统筹推进新时代法治机关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促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我局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工作措施、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分解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督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坚持把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3年度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全局干部职工的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城市建设法治培训教育内容,通过党组书记专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讲座、“举旗帜·送理论”主题报告会、早会、人员专题培训、网上线下自学等形式,同时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和阵地,掀起学习讨论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潮,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入头脑。

三是强化廉政教育,提高法治意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组织《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警示开展党纪党规理论测试和廉政警示教育、观看《榜样7》视频以及为民办实事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为深入贯彻“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聚焦聚力“一改两为五做到”,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提升营商环境。一是我局每周召开用水用气调度会,要求考核企业提供有关资料并现场查看指导,每周对接上级部门,及时了解考核最新情况,有针对性准备资料,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排名从全市倒数提升至全市第二位。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受理行政审批业务5166件,办结166件,各类办件均在期限内完成,办结率100%。二是根据县编办的统一工作部署,按时与11个乡镇政府完成了审批执法事项赋权确认书签订工作;同时根据安徽省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样式,结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际,完善相关文书格式,助力乡镇行政审批执法业务健康发展。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县住建局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县住建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清单》,将依法行政工作层层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内容以及责任单位,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2023年以来,按照《泾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规性审查工作规程》要求,对我局起草的《关于印发〈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办秘〔2023〕40号)、《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泾政办〔2023〕12号)、《关于印发〈泾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泾政办〔2023〕15号)等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提出了合法性审核意见。三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结合省、市、县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照工作职责,对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一梳理,宣布失效,予以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5个。四是加强住建系统执法人员素质建设。我局多次派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市、县司法行政部门和省住建厅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加强对我局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二是严抓行业监管,提高城市依法治理服务水平。安全生产方面。组织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巡查、抽查、专项检查150余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5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2份,监督意见通知书4份,检查各类建筑起重设备260台次。印发《泾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泾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泾县燃气安全宣传实施方案》,排查使用燃气餐饮场所1527家,累计发现安全隐患3063条,已完成整改2702条,占比88%。完成8个乡镇的瓶装液化气站点布设工作,发放餐饮经营告知书2000余份,使用燃气住户告知书25000余份。城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方面。全面落实《泾县“宛美红色物业”建设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率先在全市成立了物业企业党支部3个,小区党支部1个,成立业主委员会39个,物业覆盖率100%,业委会组建率50%,党组织覆盖率100%。开展4次物业服务质量考评,淘汰物业项目3个。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方面。全年房地产投资约18亿元,房地产销售面积约13万平方米。核发预售许可证11个,预售商品房1266套、面积14.57万㎡,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726套,面积7.6万㎡。受理存量房网签808起,物业维修资金1310起。印发了《2023年全县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对9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8个施工单位和9个监理单位进行了检查。印发了《泾县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3次标后监管专项检查,检查项目50余次,下发检查通报3次。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核查企业29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完成泾县东郡之都等10余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及泾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等10余个项目施工许可现场查看。受理全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设招标文件备案90余项。三是积极推动跨领域部门联合执法。按照《泾县常态化“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方案》,联合泾川镇和县执法局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完成璐四轮整治工作,清理楼道杂物和绿化带漂浮物约31吨,清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车辆约132次,劝导私拉飞线充电现象约1600根,更换垃圾桶121个,拆除占道经营搭建17处,清理毁绿种菜21处,制止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建设1处;联合县市监局等开展部门联合检查,检查建筑企业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3家、房地产评估企业1家、房产经纪公司2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努力提高住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四是加强住建系统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我局组织6名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市、县司法行政部门和省住建厅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活动,截止目前,我局共有28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名单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安排专人操作《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按要求做好全年行政执法信息的补录工作。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妥善回复处理来电来信来访、县长信箱、12345市长热线、网络平台等渠道反馈的舆情。针对反馈的问题,坚持在“主动作为”上做加法,在“重复投诉”上做减法,突出人文关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着力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2023年,我局共接到各类信访投诉2560件(其中信访局转办59件、“12345”市长热线2409条、县长信箱61件、市政民互动23件、泾县政务“双微”8件),均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完成率100%。

()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凡涉及重大事项都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能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谦让,急事一起上,难事联手干,思想上求共识,工作上求共进,形成了心齐、风正、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二是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年初制订公开计划,加强日常督导,公开各类信息,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完善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4条,其中决策公开13条、执行和结果公开3条、管理和服务公开310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458条、重点领域公开121条、政策解读26条、回应关切11条、监督保障12条,依申请公开4件;同时,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对消防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燃气置换等涉及广泛关注的政策,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公众进行解读。三是依法决策,加强法律服务。我局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思考、谋划和解决问题,确定泾县桃花潭律师事务所赵林林律师为我局2023年度法律顾问。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疑问,及时与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指导。法律顾问从整体工作方案到具体环节全程进行指导,并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对依法行政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组织保障。为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局党组会议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实际问题。

措施保障。年初,在局年度财政预算中专项安排依法行政所需经费。同时,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和实行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是明确普法依法治理任务,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切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明确普法依法治理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制定《住建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2023年度县住建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清单》、《泾县住建局2023年度个性学法清单》,明确普法重点内容,落实普法工作责任。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根据《泾县 202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机关集中学法月”学法考试实现了参考率100%,合格率100%;3月28日,局志愿者在泾川大道开展综治宣传月, 普法先行主题活动,向广大城镇居民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反电诈宣传材料300多份,进一步提升群众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法治观念;结合“4.15”国家安全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11·9“消防安全日”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演练活动;同时积极开展2023年“江淮普法行”“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观”等系列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局领导干部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网上测试,在全系统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学法用法的主动性还不够强。学法用法缺乏前瞻性、预见性,存在“现学现用”的情况,往往是需要用到法的时候才会学,与自己有关的法多学,与自己无关的法少学或者不学。二是普法宣传力度、深度不够,宣传形式创新不够。三是依法履职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重业务轻法治的观念未根本转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加强法治建设,为全县住建领域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住建各项工作;结合住建工作实际,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职工日常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等主题活动。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强局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同考核,结合实际,将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督促相关股室、所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督促相关股室、所属单位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住建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推进严格文明执法。

(四)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行为法制审核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成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和律师代理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落实机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及司法建议,接受司法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五)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加大部门联合抽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待查企业完成率、信用等级应用率和部门联合抽查率,有效解决执法缺位、重复执法等问题,不断提高住建行政执法检查效能。

(六)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我局《2024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新法和专业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工地、进小区、进乡村等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时点,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结合“江淮普法行”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住建法治文化建设,努力提升我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