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内容规范。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编制。年报第一部分“总体情况”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5个方面内容,需聚焦主题、内容全面、简明客观,篇幅原则上不超过一千字。
二、严谨准确。年报第二、三、四部分,分别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需根据表格模板,填报本单位制发规范性文件、行政权力运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数量,准确统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据,需认真核对,确保数据准确、逻辑严密,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报告年度的12月31日。
三、避免雷同。年报第五、六部分,分别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需实事求是、明确具体,将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纳入年报,避免泛泛而谈,绝对不能出现雷同情况。
四、及时发布。县直单位、乡镇信息公开年报于1月16日下午下班前(星期二)向社会公布,同步发送OA邮件(泾县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至“政府办”—“信息中心”—“伍刘娟”。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质量与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考核挂钩。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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