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推进泾县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修订工作,县国动办于2023年10月16日发函至相关单位和政府网站公示,征求修订意见,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因《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宣城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于9月28日印发,县区域内有土地出让,相关工作即将展开,故征求意见时间不足30日)。截止10月19日,共收到修改意见一条。
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议:将“国有全资企业在做好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的同时履行好维护管理义务。”改为“国有全资企业做好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实际使用人履行好维护管理义务。”
所提建议与人防产权制度改革内容不相适,未予以采纳。
2023年10月20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