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卫健委>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2XU/202401-0008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卫健委开展文明股室、文明职工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卫健办﹝2024﹞ 9 号
发文日期: 2024-01-15 发布日期: 2024-01-1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泾县卫健委开展文明股室、文明职工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5 08:44 来源: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落实机关文明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优美、和谐的工作环境,树立机关文明形象,努力开创机关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在机关开展文明股室、文明职工创建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创建范围

1.委属各股室(办公室(财务股)、人事科技教育股、规划信息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监督股(职业健康股)、医政医管股(体制改革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健康产业促进股(老龄健康股)、信访办);

2.全体干部职工(所有在岗人员),委班子成员不参与评选。

二、文明股室评选标准

1.股室成员积极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2.工作作风好、工作效率高。股室成员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不推诿,爱岗敬业,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扎实;股室成员之间相互团结,分工明确,合作融洽;每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行为规范、工作有序。各项工作程序规范公开,认真接受群众监督,无违章违纪和不廉洁行为发生;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工作无缺位制、限时办结制度,职责明确,工作秩序井然有序,举止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周到。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旷工行为。

5.办公场所清洁卫生, 无乱扔、乱画、乱挂、乱放、乱倒的不整洁行为, 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营造健康文明的办公环境。

三、文明职工标准

1.积极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2.工作作风好、工作效率高。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不推诿,爱岗敬业,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扎实;与单位其他职工之间相互团结,合作融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行为规范、工作有序。认真接受群众监督,无违章违纪和不廉洁行为发生;贯彻落实工作无缺位制、限时办结制度,工作秩序井然有序,举止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周到。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旷工行为。

5.清洁卫生, 无乱扔、乱画、乱挂、乱放、乱倒的不整洁行为, 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营造健康文明的办公环境。

四、评选程序

1.文明股室、文明职工创建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各股室、全体职工对照文明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2.文明股室、文明职工的评选实行投票制。委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和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参加投票评选,按得票高低一定比例确定文明股室、文明职工候选对象。经委创建办、机关纪委、党支部、妇委会和工会审查,由党委会研究,最终确定3个文明股室和5个文明职工,并授予“文明股室”、“文明职工”荣誉称号,获“文明股室”荣誉称号的股室授予“文明股室”流动红旗,获“文明职工”荣誉称号的奖励价值300元的奖品。

3.文明股室、文明职工实行动态管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授予文明股室、文明职工称号的股室和个人进行日常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

五、组织领导

成立泾县卫健委文明股室、文明职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佩武

副组长:琚万民 高静 肖夷  程丽莉 刘超

成 员:王月芳  曹天鹏 左凤云 李丽 丁梦君 王庆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月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股室、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文明股室、文明职工创建活动,做好思想发动,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为树立我委机关文明形象作出贡献。

2.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股室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了解各股室工作开展情况、群众满意度和职工意见建议,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对于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加以归纳、提炼、总结和宣传,注意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并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机关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4.委属各单位可参照此方案开展本单位创建工作。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