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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311-00074 组配分类: 改革任务落实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批复】关于同意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事项的批复 文号: 泾政秘〔2023〕163号
发布日期: 2023-11-06 10:49
【批复】关于同意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06 10:49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数据资源局: 

你局《关于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请示》(泾数资〔2023〕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保留县政务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办事大厅,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

二、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办事大厅、婚姻登记办事大厅分别整合并入县政务服务中心C区、D区,相应大厅工作人员工作服装、考勤待遇费用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发放;

三、县政务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办事大厅考勤待遇费用,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参照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待遇标准自筹发放。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