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泾县县委办公室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泾办发〔2023〕9号)文件指出:在我县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
现将2023年度第一批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8日)。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563-5031302,0563-503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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