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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泾县“十四五”精准治污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22 15:37
关于《泾县“十四五”精准治污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22 15:37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多年来,泾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下累累硕果,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均保持基本稳定,未出现“一般变差”“明显变差”情况。但仍要清醒的认识到,“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并不稳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为牢牢把握“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工作方针,在认真分析影响环境质量改善的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基础上,强化对环境问题成因机理及时空和内在演变规律研究,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提高把握问题的精准性和治理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泾县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泾县提供坚实生态环境支撑,研究制定《泾县“十四五”精准治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总体思路

《方案》通过对泾县自然生态状况、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以及污染物排放等进行分析,同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各类规划目标定位,分析泾县生态环境现状,剖析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与问题,以及当前泾县环境经济发展存在的难点和障碍,精确识别泾县污染源、明确治理对象,精确定位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摸清县域污染成因与机理等关键问题,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充分考虑泾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研究提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思路举措,系统谋划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任务措施,为泾县“十四五”以及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内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产业转型绿色发展提供指导。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决策启动。2022年1月24日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环办监测函〔2022〕30号),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委、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协同水利、城管等相关部门,启动并开展《方案》编制工作。

(二)征求意见情况。2023年5月,通过政务网向各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充分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城管局、住建局等部门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反馈均无修改意见。

(三)公众参与情况。2023年8月14日,将《方案(征求意见)》发布在县政府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截至9月13日,经统计无意见。

(四)部门集体研究。2023年9月,泾县生态环境分局召开局长办公扩大会议,专题集团研究了《方案》编制情况。

(五)合法性审查。按照合法合规性审查程序,县司法局对《方案(送审稿)》合法性开展审查,未发现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情形。

(六)专家论证情况。2023年9月16日,泾县生态环境分局在泾县组织召开《方案(送审稿)》审查会,专家审查组经质询讨论,认为《方案》目标明确、框架合理、内容全面,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指导泾县“十四五”精准治污工作。专家组同意《方案(送审稿)》通过审查。

(七)印发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于2023年11月14日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十个章节,在分析了泾县生态环境质量、城镇污染治理设施现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现状基础之上,结合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各类规划目标定位及主要污染物预测,分析全县生态环境存在主要问题,定位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治理对象。从推进空气精准治理,维持改善空气质量、深化水环境系统治理,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加强生态系统修复,维护生态系统功能、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监管能力等方面提出主要任务,谋划一批重点工程。在对方案风险评估的基础之上,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五、创新举措

《方案》根据泾县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对我县空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农村环境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泾县现有污染治理能力进行分析,结合十四五经济发展目标进行生态环境压力预测以及问题诊断,对我县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安全生态系统功能等改善措施进行全面升级。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方案》的顺利推进,提出符合泾县实际的组织、技术、资金、考核等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分工协作,压紧压实责任,加强跨部门的生态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二是加大资金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建立多元化、多主体、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三是加强科技支撑,完善高层次人才队伍引进机制,重点引进资源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不断夯实人才支撑。四是定期评估考核,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镇、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内容依据评估结果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



政策解读机关: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政策解读人:郑蓉(生态股负责人)

政策咨询电话:0563--51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