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县政府批转省安委会办公室《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湖南省醴陵市“7.1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通报》文件要求,为深刻吸取5.26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臧屯派出所爆炸事故、6.13天津东河区利用烟花爆竹制造爆炸案件、7.11湖南醴陵涉烟花爆竹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涉烟花爆竹事故,根据县安办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对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特别是旅游景区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开展联合“打非”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对我县所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旅游景区民宿、农家乐非法储存、销售及开展全覆盖检查,特别是夜间流动摊贩开展突击执法检查。检查主要内容 包括: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是否超量、超范围储存;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是否采购非法流入的烟花爆竹产品;
3.民宿、农家乐等是否存在非法储存、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4.车辆是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5.夜间流动摊贩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三、人员和车辆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整治小组,由应急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局、县文旅局、交运局、县消防大队、属地乡镇政府等部门参加,各抽调熟悉相关业务的1名同志为组员。组长县应急局分管领导担任,
县应急局、县文旅局、消防大队各负责安排一台车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做到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红线,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联动协调。各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建立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全力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严格执法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经营、无证无照经营,从事烟花爆竹非法运输等行为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县公安局、县市场局、县文旅局、交运局、县消防大队及相关乡镇于8月14日下班前将参与行动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县应急局。
联系人:曹军(应急局),电话:5034100、13515631913,邮箱:jxwhcj@163.com。
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
附: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湖南省醴陵市“7.1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通报
宣城市安委会办公室层转关于湖南省醴陵市 “7.1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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