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为检验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居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的规定,提高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县政府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
二、试鸣范围
泾县城区及开发区(县政府大楼、住建局大楼、林业局大楼、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工业学校、泾县中学、泾县第二中学、泾县第二小学、电信公司)
三、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9时18分至21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9时24分至9时27分):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9时30分至9时33分):连续鸣3分钟。
请全体居民和过往旅客,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学校可结合防空警报试鸣自行组织疏散演练。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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