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从即日起对各乡镇以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8月15日,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现场检查企业等方式开展一轮全覆盖检查,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自行确定。
二、重点督查内容
1.党委、政府及时传达上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制定并落实工作措施情况;
2.各乡镇、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燃气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3.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部署及开展情况;
4.燃气安全专项宣传教育情况;
5.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隐患台账建立情况,是否实现全覆盖排查,是否实行清单化管理,是否进行隐患整改销号闭环。
三、分组安排
县级成立4个督导检查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参加单位需抽调熟悉相关业务的精干力量参加,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督导区域
县应急局
县住建局、县公安局
蔡村镇、汀溪乡、榔桥镇
县住建局
县应急局、县科商经信局
云岭镇、茂林镇、桃花潭镇
县市场监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管执法局
丁家桥镇、黄村镇、昌桥乡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
泾川镇、开发区、琴溪镇
四、工作要求
1.各督导组要结合行业监管职责以及被督导区域实际,细化工作安排,深入现场开展督导,每个乡镇(开发区)督导检查时间不少于半天,抽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3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进行记录,并当场提出处理意见,交由当地政府依法依规处理。
2.各督导组于8月16日前将各组督导检查情况及问题清单书面报送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
3.请各乡镇、开发区于8月3日下班前将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县住建局,同时要对督导组现场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于8月18日前将整改报告(附整改图片)书面报县住建局。
联系人:倪彤(县住建局),电话:2366542、18095634099,邮箱:jxzjwbgs@163.com。
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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