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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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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面向社会公众】关于清算下达泾县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31 11:42
【面向社会公众】关于清算下达泾县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31 11:42 来源:泾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3]916号)有关规定,以及《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皖财建[2022]1425号)、《安徽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皖交运[2022]126号)要求,现清算下达泾县2023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现公示如下:

1、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补助对象及数量

经审核,全县2022年享受农村客运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3台,折算后座位数60;全县2022年享受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出租车)130台,折算后车台数126.23;(新增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台)6台,标台数6;(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101台,折算后标台数84.7。

2、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补助标准和金额

全县2022年享受农村客运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3台,折算后座位数60,补贴标准为1152.5元/座,合计69150.00元。

全县2022年享受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出租车)130台,折算后车台数126.23,补贴标准为1538.06元/台,合计194150.00元。

全县2022年享受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增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6台,标台数6,补贴标准为5000.00元/台,合计30000.00元。

全县2022年享受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101台,折算后标台数84.7,补贴标准为4283.94元/标台,合计362850.00元。

3、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和意见,可反馈至泾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563-2660180

附件:1、农村客运补贴资金明细表

2、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出租车)明细表

3、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增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明细表

4、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明细表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