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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070/202305-00173 组配分类: 优待政策
发布机构: 泾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宣城市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政策性加分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29 13:51
关于做好2023年宣城市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政策性加分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13:51 来源:泾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市区各初中学校:

根据《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秘基〔2023〕5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我市九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下同)政策加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加分范围

2023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加分政策,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策加分申报流程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1—5款的考生,须填写《2023年中考政策性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一),并按要求将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毕业学校。学校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请表》和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报所在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市区初中学校直接上报到市考试院),由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填写《2023年中考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册》(见附件二)于6月10日前连同考生《申请表》、原始证件、复印件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复核。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认真做好政策加分的审核工作。

符合第6款军人子女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填写《2023年中考政策性加分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宣城军分区政治工作部,由军分区政治工作部审核并汇总后于6月10日前送市考试院办理。符合加分政策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由市、县(区)公安局按宣公〔2022〕13号文件办理;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皖应急[2019]61号文件办理。

所有申报政策加分的材料,经审核后,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宣城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或伪造证明的,一经查出,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通报毕业学校。

三、证明材料报送要求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需提供县(市、区)侨办(台办)证明原件;烈士子女,需提供烈士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证明原件。

2、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需提供援疆、援藏派出文件复印件和其派出单位证明原件。

 4、其他类型政策加分材料按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附件:1.《2023年中考政策性加分申请表》

2.《2023年中考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册》

 

2023年5月25日

 

 

附件1

2023年中考政策性加分申请表

 

 

 

性别

 

出生年月

 

中考准

考证号

 

毕业学校及

 

符合政

策性加

分条件

 

提供材

料目录

 

学校公

示日期

及结果

 

学校审核意    

 


附件2               

2023年中考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册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

提供材料

毕业学校

县市审核意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