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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309-00030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23〕50号
发布日期: 2023-09-08 10:49
关于印发泾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 10:49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泾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8月25日

  

泾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安徽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安徽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宣城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明晰责任、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工作原则,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链条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为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底前,完成青弋江流域重要河流排污口排查,完成80%溯源任务,完成30%整治任务。

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上述排污口溯源,完成上述排污口70%整治任务。

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范围内所有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青弋江流域重要河流排污口整治,基本建成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三、开展排查整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组织实施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分工、经费保障等,分解落实责任,加强跟踪指导,统筹推进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一)组织开展排查。在前期已开展的泾县长江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基础上,根据已建立的泾县青弋江流域重要河流入河排污口名录(见附件2),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21),通过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和人工实地勘察等手段开展全方位排查,摸清掌握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各乡镇要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对照名录认真核实确认各排口的相关信息,依据排查工作情况更新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2023年9月底前将更新后的入河排污口名录报县生态环境分局汇总。

(二)确定排污口责任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于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入河排污口,要组织开展溯源分析,查清入河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定责任主体;经溯源后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或由其指定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以及入河排污口监测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2023年10月底前完成80%的入河排污口溯源任务。

(三)同步监测研判排污状况。按照“边查边测”原则,对排查现场符合采样监测条件的排口,排查期间应同步开展监测工作,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水质、水量、污染物种类。各地要结合排污许可相关要求,按照“谁排污、谁监测”原则,督促指导排污单位对本单位废水开展自行监测。入河排污口监测指标为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和特征污染物。有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等有效数据的入河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

(四)建立整治工作台账。认真梳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成果,根据《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21),将入河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要建立规范统一的入河排污口台账,建立常态化机制,掌握入河排污口动态变化情况并及时更新台账。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台账,确定整治工作任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30%整治任务。

(五)明确整治要求。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原则,科学制定本地区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青弋江流域重要河流排污口整治方案应经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同意。整治方案要明确每个排污口的排污问题、整治目标、整治要求、具体措施、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及完成时限。整治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稳妥有序推进。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委、县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做好入河排污口整治的监督指导工作。

(六)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采取责令拆除、关闭等措施予以取缔。各地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合理制定整治措施,取缔、合并的入河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排涝、堤防、供水和工程安全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一堵了之”“一关了之”等“一刀切”行为,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

(七)清理合并一批。对于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网。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各类开发区内企业现有入河排污口应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或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各类开发区外的工矿企业,原则上一个企业只保留一个工矿企业排污口,对于厂区较大或有多个厂区的,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对于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鼓励各地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入河排污口。

(八)规范整治一批。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加强监督的要求,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对存在借道排污等情况的入河排污口,要组织清理违规接入排污管线的支管、支线,推动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入河排污口的,要督促各排污单位分清各自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入河排污口和排污管线,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入河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整治。

四、严格监督管理

(一)加强规划引领。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等规划区划中要充分考虑排污口布局和管控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规定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

(二)严格规范审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实行分级管理,按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域海域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2〕493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2〕1259号)要求执行。排污口审核信息要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纳入属地日常环境监管体系。可能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应征求有管理权限的流域管理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完善树标立牌。依据生态环境部《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统一设置标志牌,公开入河排污口名称、编码、类别、责任主体、监督管理单位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入河排污口“有标牌、看得见”。

(四)明确监管责任。要根据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及部门职责等,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原则,统筹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入河排污口设置、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水利部门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市垃圾填埋场排污口排查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排污口排查整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水产养殖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农田退水口、大中型灌区排口排查整治;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五)强化执法监测。要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依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开展监测。要加大排污口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入河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以及未落实排污许可证等规定的自行监测要求和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五、加强支撑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生态环境分局要会同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委、县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责任,及时跟进了解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紧盯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衔接,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投入力度。要研究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保障措施,将其列入重点支持项目,并在人员、资金、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统筹安排。

(三)加强公众监督。要加大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应通过标识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要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公众举报身边的违法排污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1.泾县青弋江流域重要河流清单

2.泾县青弋江流域重要河流入河排污口名录
附件1

 泾县青弋江流域重要河流清单

流域

流域重要河流、湖泊

青弋江流域

青弋江(干流)、徽水河、汀溪河、渣溪河、濂溪河、合溪河、孤峰河。

 

附件2

泾县青弋江流域重要河流入河排污口名录

序号

排污口名称

污染源责任主体

经度

纬度

河流名称

排口分类
(大类)

排口分类
(小类)

所在乡镇

1

泾县黄村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排口

黄村镇人民政府

118.33224087

30.60775647

雷塘河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生活排口

黄村镇

2

大康村民宿农家乐排污口

蔡村镇人民政府

118.580141133

30.6718969553

汀溪河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生活排口

蔡村镇

3

泾县蔡村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排污口

蔡村镇人民政府

118.54782518823846

30.71980222944859

爱民河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蔡村镇

4

泾县孤峰文胜纸业厂污水处理站总排口

县生态环境分局,泾县孤峰文胜纸业厂

118.331844545

30.7416036981

孤峰河

工业企业排污口

生产废水排口

昌桥乡

5

泾县昌桥乡集镇生活污水处理排污口

昌桥乡人民政府

118.40652405867577

30.759201675217252

孤峰河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昌桥乡

6

华盛纸业公司污水排放口

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华盛纸业有限公司

118.31999831701472

30.652880217273317

青弋江

工业企业排污口

生产废水排口

丁家桥镇

7

河沟排口

丁家桥镇人民政府

118.31995414592654

30.652833019363726

青弋江

其他排口

其他排口

丁家桥镇

8

丁家桥镇污水处理厂北侧50m沟渠排口

丁家桥镇人民政府

118.32001438568237

30.652824831418048

青弋江

其他排口

其他排口

丁家桥镇

9

丁家桥镇集镇生活污水排污口

丁家桥镇人民政府

118.31885920059815

30.652060139130814

青弋江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丁家桥镇

10

安徽雨晨纸业有限公司

县生态环境分局,雨晨造纸有限公司

118.32135698661035

30.653466913316034

青弋江

工业企业排污口

生产废水排口

丁家桥镇

11

安徽常春纸业有限公司

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常春纸业有限公司

118.3231586776134

30.654761978372548

青弋江

工业企业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口

丁家桥镇

12

安徽省泾县金马纸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

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泾县金马纸业有限公司

118.28535622271441

30.644228034023413

青弋江

工业企业排污口

生产废水排口

丁家桥镇

13

安徽泾县金星纸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

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泾县金星纸业有限公司

118.31644698944172

30.651459285007743

青弋江

工业企业排污口

生产废水排口

丁家桥镇

14

安徽省泾县三星纸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

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省泾县三星纸业有限公司

118.32178773876709

30.6567204237317

青弋江

工业企业排污口

生产废水排口

丁家桥镇

15

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混合入口排污口

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18.415243009

30.7129387985

幕溪河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泾川镇

16

水西大桥左侧生活污水排口

县住建局

118.379244776

30.678175111

青弋江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生活排口

泾川镇

17

苏红西路生活污水排口

县住建局

118.396428157

30.6889937826

青弋江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生活排口

泾川镇

18

五星村近322省道雨洪排口

泾川镇人民政府

118.350577417

30.6786483026

青弋江

雨洪排口

居民区雨洪排口

泾川镇

19

青弋江北路雨水排口

县住建委,泾川镇人民政府

118.402963743

30.6962452169

青弋江

雨洪排口

其他雨洪排口

泾川镇

20

青弋江北路雨水排口

县住建委,泾川镇人民政府

118.407427612

30.7033474321

青弋江

雨洪排口

其他雨洪排口

泾川镇

21

青弋江南侧s322雨水排口

县住建委,泾川镇人民政府

118.408524306

30.7168036172

青弋江

雨洪排口

其他雨洪排口

泾川镇

22

s322雨水排口

县住建委,泾川镇人民政府

118.407815321

30.7181793264

青弋江

雨洪排口

其他雨洪排口

泾川镇

23

太美村雨洪排口

泾川镇人民政府

118.427186541

30.7376050686

青弋江

雨洪排口

居民区雨洪排口

泾川镇

24

青弋江南路S322雨洪排口

泾川镇人民政府

118.404597364

30.7117266376

青弋江

雨洪排口

其他雨洪排口

泾川镇

25

江心洲公园雨洪排口

泾川镇人民政府

118.387411751

30.6852580675

青弋江

雨洪排口

其他雨洪排口

泾川镇

26

江心洲公园雨洪排口

泾川镇人民政府

118.388678021

30.6864983219

青弋江

雨洪排口

其他雨洪排口

泾川镇

27

江心洲公园雨水涵管

泾川镇人民政府

118.387043498

30.689589325

青弋江

雨洪排口

其他雨洪排口

泾川镇

28

安徽省泾县汪同和宣纸厂排污入河口

县生态环境分局,汪同和宣纸有限公司

118.52117421223492

30.626316198505794

青弋江

工业企业排污口

生产废水排口

泾川镇

29

泾县鑫源茧丝绸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

县生态环境分局,泾县鑫源茧丝绸有限公司

118.42912253226942

30.672646041683613

青弋江

工业企业排污口

生产废水排口

泾川镇

30

泾县榔桥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排放口

榔桥镇人民政府

118.44124984185835

30.477167480449157

榔桥河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榔桥镇

31

榜山村西侧入渣溪河,溪流汇入口

县水利局,榔桥镇人民政府

118.403871481

30.4868795316

渣溪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榔桥镇

32

浙溪村道路雨水管

县水利局,榔桥镇人民政府

118.436339258

30.4128882937

徽水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榔桥镇

33

乡村生活污水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34812095

30.5354631419

濂溪河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生活排口

茂林镇

34

茂林中学069乡道旁居民生活污水排口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42311477

30.5011136695

渣溪河支流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生活排口

茂林镇

35

潘村居民生活排污口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44116536

30.4968061313

渣溪河支流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生活排口

茂林镇

36

金盆村居民生活污水排口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55569074

30.5228300901

渣溪河支流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生活排口

茂林镇

37

高坦村南侧乡村混合排口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96566812

30.4821907669

濂溪河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混合排口

茂林镇

38

高坦村南侧乡村生活排水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94162604

30.4817553255

濂溪河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生活排口

茂林镇

39

高坦村南侧居民生活混合排放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91539963

30.4818516937

濂溪河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生活排口

茂林镇

40

荀家村乡村生活污水排口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46748987

30.5204649922

濂溪河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生活排口

茂林镇

41

茂林客运站附近农田灌溉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4576192

30.5166549303

渣溪河支流

其他排口

其他排口

茂林镇

42

外潭仓070县道旁农田排水口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309079168

30.4718628155

濂溪河

其他排口

其他排口

茂林镇

43

南容村009乡道农田灌溉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78751864

30.4826557205

濂溪河

其他排口

其他排口

茂林镇

44

景照农田灌溉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70540398

30.4898534108

濂溪河

其他排口

其他排口

茂林镇

45

奎峰村东侧农田灌溉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5339056

30.5129585014

渣溪河

其他排口

其他排口

茂林镇

46

溪口村217省道旁雨洪排口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31431071

30.5397898904

濂溪河

雨洪排口

其他雨洪排口

茂林镇

47

溪口村217省道旁雨洪排口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34208187

30.5354926473

濂溪河

雨洪排口

其他雨洪排口

茂林镇

48

西山凤069乡道旁雨洪排口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43004804

30.5058972666

渣溪河支流

雨洪排口

居民区雨洪排口

茂林镇

49

奎峰村麻园东侧063县道边雨洪排口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55698779

30.5161850248

濂溪河

雨洪排口

其他雨洪排口

茂林镇

50

茂林镇集镇生活污水排污口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5346655195507

30.51324632372505

濂溪河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茂林镇

51

溪口村北侧排口

县水利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3237185

30.5427175792

濂溪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52

农田灌溉

县农业农村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44728614

30.5143605037

渣溪河支流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有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53

章前门与西山凤之间乡道旁农田灌溉

县农业农村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42126138

30.5093106034

渣溪河支流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54

章门前与西山凤之间乡道旁农田灌溉

县农业农村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42181461

30.5087936655

渣溪河支流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55

茂林中学069乡道旁农田灌溉

县农业农村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42412318

30.5023427087

渣溪河支流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56

渣溪河支流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75153279

30.5177982076

渣溪河支流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57

纸棚与葛河口之间河流分叉口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327655283

30.4414231878

濂溪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58

里潭仓河流分叉口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324323026

30.4598683333

濂溪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59

里潭仓河流分叉口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319802209

30.4604679575

濂溪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60

濂长村与里潭仓之间河流分叉口

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316233255

30.4656160166

濂溪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61

高坦村南侧农田灌溉

县农业农村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94720826

30.4815518816

濂溪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62

高坦村南侧农田灌溉

县农业农村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93160375

30.4814954884

濂溪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63

景照农田灌溉

县农业农村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6814027

30.4923606745

濂溪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64

070县道景照农田灌溉

县农业农村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71750771

30.4886447041

濂溪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65

070县道农家乐超市附近农田灌溉

县农业农村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74110732

30.4885001578

濂溪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66

高坦村南侧乡村生活污水排口

县水利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9170445

30.4821031156

濂溪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67

高坦村南侧排水口

县水利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9611967

30.4818584238

濂溪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68

野鹿南侧河流汇入口

县水利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192298621

30.5165526574

渣溪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69

绿林村北侧河流汇入口

县水利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1914808

30.5145954714

渣溪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70

宦里南侧河流汇入口

县水利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211756437

30.4856405916

渣溪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71

山头董家南侧入渣溪河河流汇入口

县水利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181508397

30.5359217218

渣溪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72

山头董家南侧过水涵洞

县水利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118.185040318

30.5332480087

渣溪河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茂林镇

73

琴溪镇灵芝村农田排水口

县农业农村局,琴溪镇人民政府

118.446077681

30.738250537

青弋江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农田排水口

琴溪镇

74

马头村排污口

县住建局,琴溪镇人民政府

118.485995549

30.7926943567

青弋江

雨洪排口

居民区雨洪排口

琴溪镇

75

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排污口

县生态环境分局,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118.4896410569146

30.76460742486246

青弋江

工业企业排污口

生产废水排口

琴溪镇

76

金隆纸业有限公司工业入河排污口

县生态环境分局,金隆纸业有限公司

118.434521288579

30.72672634247042

青弋江

工业企业排污口

生产废水排口

琴溪镇

77

安徽天恒化工农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

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天恒化工农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8.47228019625646

30.73159682169686

青弋江

工业企业排污口

生产废水排口

琴溪镇

78

泾县琴溪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排污口

琴溪镇人民政府

118.31756070465508

30.65206261811324

青弋江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琴溪镇

79

泾县桃花潭镇集镇生活污水排污口

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118.13673566265716

30.48958561110155

青弋江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桃花潭镇

80

厚岸村方家组农田用水排口

县农业农村局,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118.04704751

30.5495496435

合溪河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农田排水口

桃花潭镇

81

包合村322省道合溪河大桥西侧排口

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118.130390629

30.5533925411

合溪河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混合排口

桃花潭镇

82

桃花潭镇编号0580古树西侧100米生活用水排口

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118.155204201

30.4811046797

青弋江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生活排口

桃花潭镇

83

陈村大桥农家乐污水排口

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118.150631249

30.4785342818

青弋江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生活排口

桃花潭镇

84

005乡道金龙山庄生活用水排口

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118.138914826

30.4768650453

青弋江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生活排口

桃花潭镇

85

桃花潭畔创艺农业园排口

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118.137559069

30.4762817297

青弋江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混合排口

桃花潭镇

86

桃花潭畔创艺农业园排口

县水利局,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118.137094015

30.4759305001

青弋江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桃花潭镇

87

桃花潭畔创艺农业园排口

县水利局,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118.134947063

30.4736994222

青弋江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桃花潭镇

88

桃花潭畔创艺农业园排口

县水利局,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118.13632558

30.475009075

青弋江

溪流、沟渠、河港等排口

无闸、泵站、坝等的排口

桃花潭镇

89

厚岸村街道居民区雨水排口

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118.055445723

30.5469682853

合溪河

雨洪排口

居民区雨洪排口

桃花潭镇

90

厚岸村街道居民区雨水排口

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118.055731853

30.5468671582

合溪河

雨洪排口

居民区雨洪排口

桃花潭镇

91

包合村包合大桥桥东乡村生活用水排口

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118.1263532328153

30.55421378792621

合溪河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混合排口

桃花潭镇

92

包合村包合大桥桥西乡村生活用水排口

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118.12622423124759

30.554255187257596

合溪河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城镇(乡村)混合排口

桃花潭镇

93

安徽桃花潭酒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

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桃花潭酒业有限公司

118.13237777541546

30.554078768658396

青弋江

工业企业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口

桃花潭镇

94

云岭镇北贡陈塘村金源粉厂排水口

县生态环境分局,泾县金源粉业有限公司

118.15638019

30.6473844935

孤峰河北贡段

工业企业排污口

生产废水排口

云岭镇

95

云岭镇汀潭村农田排水口

县农业农村局,云岭镇人民政府

118.255932822

30.7026487692

孤峰河云岭段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农田排水口

云岭镇

96

云岭镇汀潭村农田排水口

县农业农村局,云岭镇人民政府

118.257321008

30.7079192415

孤峰河云岭段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农田排水口

云岭镇

97

云岭镇汀潭村农田排水口

县农业农村局,云岭镇人民政府

118.25729205

30.7086023133

孤峰河云岭段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农田排水口

云岭镇

98

云岭镇汀潭村农田排水口

县农业农村局,云岭镇人民政府

118.253867985

30.7041882053

孤峰河云岭段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农田排水口

云岭镇

99

云岭镇汀潭村农田排水口

县农业农村局,云岭镇人民政府

118.254789822

30.7026417882

孤峰河汀潭村段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农田排水口

云岭镇

100

云岭镇汀潭村农田排水口

县农业农村局,云岭镇人民政府

118.254899692

30.7023400553

孤峰河汀潭村段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农田排水口

云岭镇

101

云岭镇汀潭村农田排水口

县农业农村局,云岭镇人民政府

118.254999176

30.7020040602

孤峰河汀潭村段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农田排水口

云岭镇

102

云岭镇汀潭村农田排水口

县农业农村局,云岭镇人民政府

118.255023037

30.7016287066

孤峰河云岭镇汀潭村段

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排口和城镇生活排口

农田排水口

云岭镇

103

泾县云岭集镇生活污水排污口

云岭镇人民政府

118.21911402820123

30.649101775070797

云岭河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云岭镇

104

云岭镇虎澜桥雨洪排口

云岭镇人民政府

118.245936658

30.6940142168

孤峰河北贡段

雨洪排口

居民区雨洪排口

云岭镇

105

云岭镇北贡村103省道旁农田雨洪排口

云岭镇人民政府

118.222594534

30.6891878965

孤峰河北贡段

雨洪排口

居民区雨洪排口

云岭镇

106

云岭镇北贡栗阳村雨洪排口

云岭镇人民政府

118.195753606

30.6782902863

孤峰河云岭段

雨洪排口

居民区雨洪排口

云岭镇

107

云岭镇汀潭村雨洪排口

云岭镇人民政府

118.259009842

30.7120727572

孤峰河支流

雨洪排口

其他雨洪排口

云岭镇

108

云岭北贡姚家村雨洪排口

云岭镇人民政府

118.174044011

30.6623752816

孤峰河北贡段

雨洪排口

居民区雨洪排口

云岭镇

109

云岭镇章渡村居民雨水排口

云岭镇人民政府

118.228566192

30.5897711703

青弋江

雨洪排口

居民区雨洪排口

云岭镇

110

安徽景兴纸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

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景兴纸业有限公司

118.2532961573438

30.69696395535699

孤峰河

工业企业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口

云岭镇

111

安徽科保化工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

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科保化工有限公司

118.27008413869173

30.636090296697226

青弋江

工业企业排污口

生产废水排口

云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