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住房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提升我县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等法律法规,参照《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我县实际,在《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出台《泾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起草过程
(一)调研起草方面。参照《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我县实际,在《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2023年3月26日形成办法草案。
(二)公开征求意见方面。我局于7月10日通过泾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中,社会各界对制定《泾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泾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重点对准入、配租、租赁和退出管理方面作了细化。严把准入关,严格甄别公共租赁住房和租金减免申请人员资格,把政策性住房的照顾政策切实落到需要照顾的人;加强配租和租赁管理,制订符合我县实际的租赁价格水平,不增加受益群众负担;实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住户及时清退,把有限的政策性住房资源留给确实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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