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农业农村局:
你县《关于上报 2023 年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的请示》(泾农〔2023〕46 号) 已收悉。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 厅《初步设计编制规程及审批要求》和《关于下达 2023 年度全 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皖农建〔2022〕177 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2023 年泾县琴溪镇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2023 年泾县蔡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目初步设计》、《2023 年泾县黄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 设计》、《2023 年泾县泾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023 年泾县琴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2023 年泾县蔡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具体建设任务和投资见附表。 二、请按照《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皖农建〔2019〕153 号)、《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5 号)和初步设计批复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移交管护、资金管理等工作。 三、请严格执行 “ 四制”,加强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保障工程顺利建设并长期发挥效益。 此复
附表:1.《2023 年泾县琴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和任务核批表》 2.《2023 年泾县蔡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和任务核批表》 3.《2023 年泾县黄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和任务核批表》 4.《2023 年泾县泾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和任务核批表》 5.《2023 年泾县琴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投资和任务核批表》 6.《2023 年泾县蔡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投资和任务核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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