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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云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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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445L/202308-00014 组配分类: 政策性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云岭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策性法规文件】城乡低保办理流程及保障标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2 09:15
【政策性法规文件】城乡低保办理流程及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3-08-22 09:15 来源:泾县云岭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城乡低保办理流程及保障标准

办理流程:

(1)信息核对和入户调查:乡镇政府民政所收到申请后通过宣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对低保申请人家庭及其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对无预警信息的申请家庭及时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入户核查。采取“一听、二问、三看、四走访”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方法进行家庭收入核算,并填写有关表格。

(2)听证票决:对基本符合低保条件的,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由乡镇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听证票决会议。听证票决组成人员(社会各界人士)不少于15人。按照申请人陈述、调查人介绍、现场提问、无记名投票、得票达二分一以上方可进行第一榜公示并上报,召开听证会时乡镇民政所和包村干部全程参与,并在民主评议听证票决表和记录本上签字。

(3)公示:城乡低保实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即: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可委托村(居)委会初审,根据初审意见进行入户调查和复审,并组织民主评议听证票决后,进行第一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复查确认后,进行第二棒公示。公示内容:姓名、住址、性别、贫困原因、补差标准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发证,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乡镇人民政府应将享受低保人员情况在公开栏长期公示。


保障标准(2020年):

低保a档a类715/月,a档b类660,a档c类550,b档a类403,b档b类372,b档c类310,c档a377,c档b类348,c档c类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