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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308-0002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重要通知!非机动车违停处理点搬迁!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3-08-21 08:20
重要通知!非机动车违停处理点搬迁!
发布时间:2023-08-21 08:20
来源:泾县发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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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城区违停电动车拖移后临时停放条件
自
2023年9月1日起
非机动车违停处理点由原短途汽车站
整体迁移至
泾县治沙治超办大院内(距原存放点约200米)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地址示意图)
处理时间为:
上午10:40—11:50
,
下午16:30—17:20
请非机动车车主及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处理
同时,泾小融呼吁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朋友们,文明、规范停放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八十九条,
不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将被拖移至临时存放点,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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