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1.受理机构:所在辖区派出所 2.办理条件:证件丢失、损坏和换领的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1、《居民户口簿》2、《居住证》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证件登记错误换发的20元,证件丢失、损坏的40元。
7.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5〕34号)
8.联系电话:0563-57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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