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姓名变更(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申报材料
1、变更人《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一方亡故的死亡证明;
4、再婚父母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5、经本人同意,再婚父母当场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
备注:再婚父母不能到场的需提供经公证的书面申请。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五、办理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