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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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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306-0013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泾县政协委员沈新星、周东提案的办理意见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20 15:56
关于泾县政协委员沈新星、周东提案的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20 15:56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泾县政协委员沈新星、周东提案的

办理意见的函

县政协委员沈新星、周东:

你们好,《关于农村自建房施工中法律风险防控的建议》,我局已收悉,关于你们建议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教育的建议,我局在以后的工作中将采取一下措施:

结合全国土地日,地球日、法制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尤其是针对当年涉及农民建房办理用地规划手续较多的乡镇村,邀请专业法律人才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高老百姓法律意识,用好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