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泾县政协委员沈新星、周东提案的
办理意见的函
县政协委员沈新星、周东:
你们好,《关于农村自建房施工中法律风险防控的建议》,我局已收悉,关于你们建议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教育的建议,我局在以后的工作中将采取一下措施:
结合全国土地日,地球日、法制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尤其是针对当年涉及农民建房办理用地规划手续较多的乡镇村,邀请专业法律人才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高老百姓法律意识,用好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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