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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070/202305-00160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发布机构: 泾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泾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2021—2025年)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16 15:00
泾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3-05-16 15:00 来源:泾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举措,是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导性规划》(皖教督〔2019〕1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为抓手,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为保障,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差距,不断提升全县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更好地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工作目标

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国教督办函〔2019〕3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文件精神,严格对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皖教基〔2017〕24号)和《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皖教基〔2018〕18号)查缺补短,确保2025年顺利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

三、规划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1年11月—2021年12月):部署推进,夯实基础

制定并启动泾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文件,对照相关标准及要求,调查摸清发展现状,确定创建规划和达标举措。聚焦优化学校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优化师资配置,推进教学创新、深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学评价、着力强化教学管理。

(二)第二阶段(2022年1月—2024年12月):集中攻坚,跨越发展,逐项对标落实《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1.2022年:

计划投入资金1500万元,续建泾县实验小学改扩建一期工程,共新建校舍面积6800平方米,并于2022年8月建成投入使用;投入资金2000万元,启动泾县城关第三小学改扩建一期项目建设,新建校舍4000平方米,并于2023年8月建成投入使用。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片区予以调整,缩小城关二小和稼祥中学招生范围,缓解城关二小和稼祥中学的招生压力。

预算投入近7000万元,积极推进智慧学校整体推进建设项目,覆盖全县所有学校,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一是智慧学校达标工程:建设190套智慧课堂教学系统,含教师教学终端及系统846套、学生学习终端及系统8069套;二是因材施教提升工程:建设69个高中部班级个性化学习系统,覆盖全体高中学生;三是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建设AR/VR创新实验室5个,英语听说教室2个,智慧体育系统4个,幼教助手系统43个班级,在部分学校开展创新示范应用;四是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建设班级多媒体远程教学系统220套,计算机教室电脑1204台,完善全县中小学校信息化基础建设。

扎实推进无校籍管理改革及“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实际,在现实有人员的条件下,按规定统筹分配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严把教师入口关,确保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通过实施学历提升工程,在现有基础上提升专任教师学历,全县各义务教育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整体达标,学校达标率达95%以上;加快推进城区学校对口支援农村学校、优势学校与薄弱学校一体化进程,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均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有效整合现有师资,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名师工作室”的指导带动作用,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全县整体达标,各义务教育学校达标率95%以上;进一步优化布局调整,通过补充、交流、培训转岗等举措,实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全县整体达标,各义务教育学校达标率达95%以上。

2.2023年:

计划投入资金2000万元,启动泾县城关第五学校改扩建二期工程,新建校舍2栋,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改建教学楼1栋,改建面积3000平方米,新建综合楼1栋,面积2000平方米,并于2025年建成投入使用。计划投入资金1.6亿元,拟在城区建设1所初中(36个班)和1所小学(36个班)。

按照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的要求,全面梳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缺口,补齐影响学校教学、生活和安全的基本办学条件。2023年--2025年,投入资金1060万元,用于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标准。一是中小学实验室改造提升工程,投入资金230万元;二是学校音乐、美术等功能教室达标工程,投入资金423万元;三是学校校园网络安全防护工程,投入资金85万元;四是校园教室照明优化工程,投入资金322万元。

持续推进无校籍管理改革及“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按规定核定配备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严把教师入口关,确保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推进实施学历提升工程,全县各义务教育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整体达标,学校达标率达98%以上;深化城乡学校一体化改革进程,进一步优化师资配置,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名师工作室”的指导带动作用,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义务教育学校达标率98%以上;进一步优化布局调整,根据学校实际,通过补充、交流、转岗等举措,实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全县整体达标,各义务教育学校达标率达98%以上。

3.2024年:

投入资金5000万元,实施泾县实验小学改扩建二期工程,新建校舍3500平方米,风雨操场2850平方米,运动场10000平方米,并于2025年建成投入使用。投入资金600万元,实施泾县城关第三小学改扩建二期工程,新建教学楼2000平方米,并于2025年建成投入使用。

依托国培计划,建立开放式、多层次的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体系,采取通识培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网络远程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建立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资格证制度,实现教师教学应用“人人会”目标;建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建设一支与教育改革和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应用和管理人才队伍,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学校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管理,建立学校和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教育信息化运维保障体系,确保教育信息化设备运行正常,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设施设备利用率。

持续推进无校籍管理改革及“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按规定核定配备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严把教师入口关,确保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推进实施学历提升工程,全县各义务教育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整体达标,各学校全面达标;深化城乡学校一体化改革进程,进一步优化师资配置,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整合现有师资,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各义务教育学校100%达标;进一步优化布局调整,根据学校实际,通过补充、交流轮岗、转岗培训等举措,实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全县整体达标,各义务教育学校达标率达100%。

(三)第三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攻坚克难,通过验收

1.组织专项督导。组织人员对本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全覆盖督查,攻坚克难、查缺补漏。确保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及教育质量全部达到标准要求,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杜绝“一票否决项”。

2.总结发展成果。以材料汇编、专题片等形式呈现“一校一品”和县域优质均衡发展。

3.迎接评估验收。按时申报并争取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组织保障

1.成立机构。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泾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规划,明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制定方案。县、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根据教育法律法规赋予的主要职责和本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任务,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工作进度表,并报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建立制度。县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拟每学期召开会议一次以上,指导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并作出有关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拟每年召开会议两次以上,汇报交流和研究解决工作具体问题。各乡镇每年至少汇报工作进度情况二次。县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制定有关激励制度。县政府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任务和责任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取得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密切沟通配合,落实工作要求

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教育部门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开展相关教育实验和专题培训,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价和指导。发展改革部门要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给予优先保障和重点支持。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管理制度,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编制、人社部门要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提供政策支持,及时核定教职员工编制和岗位职数,在教师补充、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对农村学校、教学点给予倾斜。建设及国土资源部门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公安、文化、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共同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疾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打造平安校园。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全力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经费保障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设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经费。县级财政应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乡镇要切实承担其发展义务教育的相关责任,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根据需要补充中小学校舍基建修缮、校园绿化、用水、用电、安全设施、保安人员及其他方面的经费不足。

县政府设立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小组,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过程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由县财政划拨工程款,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协调。

(四)加大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

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向全社会宣传《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工作政策,宣传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在力争办好每一所学校、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广大群众支持。引导社会奉献爱心支持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使全社会形成合力,从人力、财力、物力等各方面保证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任务顺利完成,为全县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创设良好环境。

(五)落实工作评估,完善督导制度

发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作用,围绕巩固提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核心工作,建立完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发展的督导评估制度,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发展作为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督导结果通报、表彰奖励、问题处理反馈与限期整改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教育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和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定期对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