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的通知》,我局制定了《泾县质量强县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将2023年质量强县建设各项工作谋划全、准、实,现公开征求广大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4月18日—5月18日,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管股收(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谢园路10号,邮编:242500),请在信封上注明:“质量强县建设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xzlfz@126.com, 联系方式:0563-5100633
附件: 1.《泾县质量强县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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