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我县应于2024年前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为确保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泾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束 剑(县政府)
副组长:江永胜(县水利局)
张文卉(县政府办)
成 员:胡道平(县发改委)
雷 敏(县教体局)
张中华(县科商经信局)
胡学军(县财政局)
张智菲(县生态环境分局)
闻 霞(县住建局)
田晓祥(县农业农村局)
李显华(县水利局)
陈阳平(县市场监管局)
孙小平(县统计局)
石 平(县林业局)
胡静华(县城管执法局)
王振兴(县机关事务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显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负责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日常工作。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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