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文旅局>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62C/202306-0004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08 17:12
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08 17:12 来源: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袁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建议15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文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公共文化项目现状

我县目前已建成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1个、1个图书馆、1个文化馆及4个博物馆纪念馆。均能按照免费开放内容和要求开放。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资金。文化馆、图书馆每年免费开放资金各20万,11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每年各5万元,均按时完成拨付。

根据省市部署进行村社区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2022年年度建成127个,覆盖率100%。根据省市要求,全力推进安徽文化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和4个博物馆纪念馆监控等设备已安装到位并接入文化云平台。

完成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建立了以县文化馆为总馆、11个乡镇综合文化馆为分馆、5个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支馆的县级文化馆总分馆体系。督促县文化馆落实泾县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细则,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工作。

二、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县在文化设施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文化设施建设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民营企业的参与积极性和参与程度不高二是政府还未出台对文化类民营企业的具体扶持政策以及便于操作的政策指引三是目前还未探索出有效、科学的合作模式。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举措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您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我县文化工作实际,我局今后一段时期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对全县民营企业参与文化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进一步掌握双方需求,完善民营企业参与文化设施建设的条件、措施和办法,拓宽准入渠道,采取政府招标、委托管理、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探索符合民营企业和文化建设共同发展的“双赢”模式。

二是加大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宣传,通过设立文化旅游基金等方式,畅通民营企业进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投资渠道;倡导文化慈善,引导发动民营企业积极捐建或自建公共文化设施。

三是加强与县财政局的沟通,争取通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等方法,鼓励民营企业建设民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和旅游设施,加大对民营文化设施建设、运营、开放和服务等工作的资金支持;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进一步完善文化消费补贴机制,促进文化类民营企业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文化建设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支持文化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

 

办理类别:A

联系单位:泾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63-5093263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