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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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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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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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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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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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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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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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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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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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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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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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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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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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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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财农2023〕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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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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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摸底汇总报乡镇审核面积,录入一卡通信息,县农业农村局终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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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卡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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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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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0563-5123055;县农业农村局:0563-23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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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不明确本年度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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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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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机购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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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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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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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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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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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个人统一通过“一卡通”发放,农业企业、合作社按文件要求对公账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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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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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0563-50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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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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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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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稻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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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2)12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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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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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乡镇初步审核汇总,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部门审核,报财政局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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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卡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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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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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0563-5123055;县农业农村局:0563-23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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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不明确本年度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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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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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禽(畜)防控扑杀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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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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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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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标准:禽15元/羽、猪800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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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统计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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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其他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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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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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0563-502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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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畜禽大小、品种不同补助标准不同。补助资金国家配比60%,地方配套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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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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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牲畜无害化处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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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经费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2﹞11号) 《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宣农办﹝2012﹞113号) 《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泾农﹝2012﹞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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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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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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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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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统计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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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其他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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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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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0563-502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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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标准:15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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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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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业生产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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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3 年省财政 农业高质量发展( “两强一增”行动)资金 支持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植函〔2023〕18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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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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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作业费每亩次不高于7.5元,安排资金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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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乡镇初步审核汇总,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部门审核、研定,报财政局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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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至植保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对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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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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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0563-5123055;县农业农村局:0563-238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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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共20万,其中安排资金12.5万元用于对全县50亩以上小麦种植大户开展小麦赤霉病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植保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作业费每亩次不高于7.5元。水稻资金用于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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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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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次性种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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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3]381号)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进行摸底登记的紧急通知》(财农〔202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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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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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摸底汇总报乡镇审核,县农业农村局终审后由财政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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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卡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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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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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0563-5123055;县农业农村局:0563-23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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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不明确本年度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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