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霞代表:
您在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请求放开村级使用应急广播系统权限的建议》(第81号)已收悉,根据要求,由泾县融媒体中心技术中心办理此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县于2021年初启动实施了泾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720万元,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文旅局(县广电局)和县融媒体中心三家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经过建设方、施工方等相关单位共同努力,项目于2021年11月基本完成建设任务。2022年1月份县级组织初验,在验收意见的基础上,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8月份,省广电局专家组织系统终验,同年12月出具终验报告。2023年1月,召开了全县应急广播工作会议,县应急局和乡镇(开发区)移交乡镇(开发区)、村平台设备及供电设施、帐户,县应急局向县融媒体中心移交县平台设备;同时,对县平台、乡镇(开发区)平台、村平台的管理职能也进行了移交。
应急广播是政府处理突发事件和灾害防治、灾难救援的重要工具,必须保证在关键时刻能发挥作用。应急广播系统实行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方式,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由县、乡镇、村三级分级进行规范化管理。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是应急广播体系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应急广播系统运维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是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全部终端的运行维护工作。
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实行审签制,播发信息需要通过相关程序审核后方可播发,详细的播出使用管理要遵守《泾县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经核实,村级使用权限是开通的,可以正常使用。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563-5093161
联系人: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