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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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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2XU/202305-0008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26 08:59
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5-26 08:59 来源: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汪东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根据核酸检测排队时间调整核酸检测点或核酸检测窗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关心与支持,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我县目前围绕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保健康、防重症”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平稳有序。

自2022年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我县积极稳妥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为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我县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为方便居民采样,主城区设立4处便民核酸检测采样点,其余均在属地乡镇卫生院设立便民核酸检测采样点。目前全县共有14处核酸采样点,每日核酸检测百余人次,能全面满足当前居民核酸检测需求,后期我县也将会继续根据核酸检测量动态调整核酸采样点数量,满足群众“愿检尽检”需求。

下一步我县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落实落细各项措施,继续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居民生命健康。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能继续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建言献策!

办理类别:A

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0563-2383039






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