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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209-00073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泾县优化知识产权与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的修订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30 11:56
关于《泾县优化知识产权与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的修订说明
发布时间:2022-09-30 11:56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战略部署,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和质量强县工作,2022年6月,县政府制发了《关于印发<泾县优化知识产权与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泾政秘〔2022105号),政策实施以来,我县知识产权各项工作提升显著,2022年三季度,我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在全市率先超额完成任务,融资额首次破亿。

2022年9月,市级出台《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宣政办秘〔2022〕63号)。市级政策中,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外,还对知识产权保险和知识产权风险补偿设置奖励补助,并列明普惠性资助项目(含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风险补偿、知识产权保险等)适用于市本级,各县市区可以参照执行。

今年以来,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考核覆盖到市对县层面,考核细则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部分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知识产权保险的推进作为重要考量指标,据此,建议将《泾县优化知识产权与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新增部分内容,出台补充条款

二、修订经过

我局根据要求,草拟了新增部分内容的建议,形成《泾县优化知识产权与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修订稿)》,发函至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未收到意见。经我单位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审查,新增部分内容程序符合规定,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

三、主要内容

在《关于印发〈泾县优化知识产权与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泾政秘〔2022〕105号)的基础上,新增以下内容:

对投保知识产权保险,保险期限已届满的,按实际保费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个年度最高1万元。每年安排80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推进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承担10%的风险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