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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303-00096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重点行业审批阶段提前介入服务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2023〕5号
发文日期: 2023-03-01 发布日期: 2023-03-17
有效性: 有效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重点行业审批阶段提前介入服务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7 10:35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泾县重点行业审批阶段提前介入

服务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泾政办20235

 

泾川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泾县重点行业审批阶段提前介入服务工作机制(试行)》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


泾县重点行业审批阶段提前介入服务工作机制(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营商环境,创新审批阶段多部门提前勘验服务模式,根据市场主体需求,将服务工作前移,采取提前介入勘验的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事前全方位服务,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行政许可法》和《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城区建成区范围内,探索建立以审批阶段为依托,以大型餐饮、网吧(网咖)、KTV、汽车维修与美容、废旧物资回收、服装生产加工等行业为切入点,基本形成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精准服务、事前指导互为支撑的提前介入服务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各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帮助经营者明确审批办理条件相关事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经营者在审批阶段少跑路、少费心,人民群众得实惠。在源头有效化解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营业场所房屋安全、文明创建、环境保护等领域事中事后监管难题。

三、工作职责

(一)大型餐饮单位提前介入服务工作。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查发放工作;负责收集大型餐饮、网吧(网咖)、KTV、汽车维修与美容、废旧物资回收、服装生产加工等拟经营者申领营业执照的信息,并将该信息推送相关部门。对于经营场所已被认定为危房的经营者,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指导解决危房问题,待符合经营场所条件后发放食品许可证。(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消防大队、县城管执法局、泾川镇政府参与)

(二)网吧(网咖)、KTV提前介入服务工作。负责对拟开办网吧(网咖)KTV的经营者核发相关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者,提出具体改进方案,帮助指导改善到位,待符合条件后发放相关经营许可证,并将信息推送相关部门。(县文旅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消防大队、县城管执法局、泾川镇政府参与)

(三)汽车维修与美容提前介入服务工作。负责依法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确定拟经营者是否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是否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法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具体改进方案,帮助指导改善到位,并将信息推送相关部门。(县交运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消防大队、县城管执法局、泾川镇政府参与)

(四)废旧物资回收提前介入服务工作。负责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的管理;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县科商经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消防大队、县城管执法局、泾川镇政府参与)

(五)服装生产加工经营提前介入服务工作。负责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巡查、发现区域内服装生产加工经营市场主体的开办情况,对装修待营业和已营业的前述主体,要上门告知与其对应的食品、消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房屋安全等提前介入服务内容,并将排查信息及时告知前述介入服务对应的相关部门。(泾川镇政府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参与)

(六)宾馆经营提前介入服务工作。负责对申请人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具体改进方案,帮助指导改善到位,并将信息推送相关部门。(县消防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

(七)利用住宅小区改变房屋用途,从事宾馆、餐饮及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提前介入服务工作。负责对拟经营者所用房屋是否是危房、是否可能改变用途等行为的判定,并出具书面指导意见。拟经营者用作经营场所房屋的安全由产权人或使用人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具体改进方案,帮助指导改善到位,并将信息推送相关部门。(县住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消防大队、县城管执法局、泾川镇政府参与)

(八)油烟噪声污水管理。负责对申请人经营场所油烟噪声污染、乱排污水管理,指导废旧物资回收网点设置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具体改进方案,帮助指导改善到位,并将信息推送相关部门。(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科商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

(九)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申请人落实经营场所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具体改进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帮助指导改善到位,并将信息推送相关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参与)

四、工作流程

(一)受理方式。一是通过泾川镇网格员排查,及时巡查发现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拟开办大型餐饮(经营场所面积大于500㎡)、网吧(网咖)KTV汽车维修与美容、废旧物资回收、服装生产加工等市场主体的情况,并告知与之相应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油烟噪声、燃气安全、营业场所房屋安全等提前介入服务部门。二是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时,将开办信息告知提前介入服务的部门。三是依据经营者的实际需求,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主动提前介入服务。

(二)现场勘验。根据经营主体相关监管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和部门权责清单,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在10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申请的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周边环境等进行现场勘验,提供有效的指导并帮助改进到位。除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文件对办理时限另有规定外。

(三)结果反馈。各职能部门对于申请人后期改进的情况是否符合经营要求,在申请人提出申10个工作日内向牵头部门进行结果反馈。反馈结果除涉及经营许可审查事项外,不得作为发放经营许可的依据,不影响监管部门依法核发经营许可证。若申请人在获批经营许可后,仍存在违反消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房屋安全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现象,各部门应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及时将查处结果通报相关监管部门。被依法予以关闭的,相关监管部门应依据相关职责进行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泾县审批阶段提前介入服务工作机制(试行)工作领导小组,由泾川镇政府,县科商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消防大队等11个部门明确专门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研究提前介入服务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组建泾县重点行业审批阶段提前介入服务工作机制工作群,各相关部门及时互相交流,推送工作信息,协调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服务效能,统一调度,服从安排,确保大型餐饮(经营场所面积大500m2)、宾馆、网吧(网咖)、KTV汽车维修与美容、废旧物资回收、服装生产加工等行业审批阶段提前介入服务工作机制有序开展,高效运行。

(三)严格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生,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部门监管职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间期限进行许可事项办理。勘验意见不具有行政审批的法律效力,不作为行政审批依据,只作为开展前期工作的指导意见。

(四)推广试点经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试点任务的跟踪服务和经验总结。对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和研究,不断深化试点机制,扩大审批阶段提前介入服务工作机制试点范围,持续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