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应急管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应急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其他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41729MB19884796/202305-0000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2023年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04 发布日期: 2023-05-0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泾县2023年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10:58 来源:泾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县减灾委成员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泾县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主题,大力弘扬我国传统防灾减灾文化,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居民生命财产为根本,以预防和应对突发性灾害事件为重点,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增强居民防灾减灾观念,全面提升居民应对各类灾害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活动主题
  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地点在宣纸城广场(暂定)。
  四、参加单位
  活动由县应急局设置咨询台,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工作人员2~3名,宣传材料各单位自行准备。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报导工作。参加单位在5月9日前与县减灾救灾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锋,联系电话:15056267457,邮箱:429724099@qq.com。
五、活动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思想统一,形成合力。
  2.强化责任,严密组织,确保防灾减灾活动取得实效。
  3.各单位5月17日前将活动情况上报报县减灾办。


      
                                   泾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