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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30E/202401-00036 组配分类: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发布机构: 泾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收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6 12:10
收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发布时间:2024-01-16 12:10 来源:泾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名称
收养登记入户(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申报材料
1、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2、《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3、有《出生医学证明》应当提供。
备注:被收养人已登记户口的,参照子女投靠父母情形办理。
四、办理条件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受理部门
泾县公安局下辖的各派出所
七、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八、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九、咨询电话
0563-510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