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宣城市农业“标准地”改革试验方案》(宣政办秘〔2022〕31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改革试验方案。
二、起草经过
根据省市关于农业“标准地”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6月8日制发关于征求《泾县农业“标准地”改革试验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共收集2条意见,其中采纳1条意见,驳回1条意见,具体驳回内容如下:“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议删除方案中农产品加工项目落地在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用地方面相关内容。”驳回原因:建议删除的内容是按照《宣城市农业“标准地”改革试验方案》(宣政办秘〔2022〕31号)文件依据,原则上不建议删除。
三、主要内容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开展集中连片土地流转;整合各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灵活采取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确权确亩不确界等方式,妥善处理“夹心地”“插花地”等问题。合理安排农业“标准地”产业空间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有效配置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农业“标准地”项目,合理配套设施农业用地,对于综合性的重大农业“标准地”项目,配套安排一定数量的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等建设用地。将农业生产用地、设施农用地、建设用地整体打包,实现农业项目“拎包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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