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背景: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泾县接受学前教育,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难问题,经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同意,决定制定实施办法,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泾县能接受完整高质的学前教育。
依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 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 号)、《中央财政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1〕409 号)和《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鼓励城市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的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学前教育是体现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出台实施办法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明确奖补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12年4月2日,县教育局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会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讨论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来我县居住的非泾县户籍的适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入园的条件、手续、奖补政策及工作要求,草拟了《泾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实施办法》。4月6日,相关单位对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了会审,4月10日,县教育局将修改后的《泾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4月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四、工作目标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接受完整高质的学前教育。
五、主要任务
1、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纳入本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
2、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普惠性幼儿园采取以奖代拨、以奖代补的形式,切实加大经费扶持力度。
3、积极扶持以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幼儿园,在师资培训、科学保教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指导,对办园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
4、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 3%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的,应含家庭困难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 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的普查和登记制度,及时掌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的动态信息。
六、创新举措
增加了奖补政策,提高幼儿园的办学招生积极性,明确了适用范围及条件,简化了流程及材料,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泾县接受学前教育。
七、保障措施
1、宣传解读。利用新闻媒体及自媒体等公开此实施办法,扩大宣传覆盖面,对有疑问的群众做好解读工作。
2、监督管理。通过明察暗访,督促各园落实责任和措施,公平招生,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泾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加强对幼儿园招生的监督和管理,加大经费扶持力度,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九、解读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宣城市泾县教育体育局
解 读 人:宣城市泾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宋军
咨询电话:0563-502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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