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背景:为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经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同意,决定制定政策文件,确保让每一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完整地接受义务教育。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宣政办〔2018〕23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保障每一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是体现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出台文件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层层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问题。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18年11月1日,县教体局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会商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工作,讨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层层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问题,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11月6日,相关单位对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了会审,11月9日,县教体局将修改后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11月1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四、工作目标
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问题,让每一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完整地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到2020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进一步巩固普及义务教育,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五、主要任务
1、依法控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2、提高质量保学,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
3、落实扶贫助学,避免因贫失学辍学。
4、强化保障防辍,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
六、创新举措
建立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各部门分工明确,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作用;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结合县域内教育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统筹,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为中职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有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对在籍不在校学生逐一核实,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同时县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建立学籍系统和全省户籍基础信息库比对核查机制,督促无身份证号儿童少年及时办理入户手续,及时发现未入学和身份信息有误的适龄儿童少年,县教育部门和残联组织、司法行政部门要共同核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未成年服刑人员数据,安排他们以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同时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
七、保障措施
1、宣传解读。利用新闻媒体及自媒体等公开此政策文件,扩大宣传覆盖面,对有疑问的群众做好解读工作。
2、监督管理。督促各校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偏远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等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体系,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
九、解读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宣城市泾县教育体育局
解 读 人:宣城市泾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刘朝阳
咨询电话:0563-502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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