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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303-00093 组配分类: 媒体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策吹风会】我县召开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一季度新闻发布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17 15:39
【政策吹风会】我县召开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一季度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03-17 15:39 来源:泾县发布 浏览次数: 字体:[ ]

3月13日

我县举办了两场发布会↓↓↓

第一场:

泾县2023年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介绍了我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安排及2023年消费维权工作部署。





2023年,我县围绕“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及时召开全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会议,精心筹备“3·15”系列活动,举行大型广场主题活动,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消费维权宣传活动、“3·15”晚会曝光问题专项执法行动等。同时,编印并发布“3·15”专刊,发布系列消费提示、警示,扩大社会宣传面及影响力。






2023年

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消费者协会“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精神,持续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做好12315、12345等各类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工作,不断提升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水平和成效,进一步推动我县消费维权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二场:

泾县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一季度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县生态环境分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了我县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据悉,2022年

县生态环境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生态泾县、绿色发展”主基调,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抓手,以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优。2022年,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达95.1%优良率优于年度目标考核5.3%,PM2.5年平均浓度28μg/m³达到考核要求。地表水和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国控出境断面(泾南交界)水质稳定在Ⅱ类以上(9月、10月两个月达到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2023年

我县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以高水平的环境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