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就召开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县政府党组会议结束后(约14:40)。
二、会议地点
县政府617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参加会议;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负责同志和县人武部主官列席会议。
(二)请县政府办主任、副主任,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邀请1名县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列席会议,请县司法局安排并通知参会。
(四)请各议题汇报单位、列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参会回执请于2023年4月6日下午下班前报至县政府办秘书科(邮箱:jxzfbmsk609@163.com,联系电话:5102619)。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加会议的,须按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各单位汇报材料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各汇报单位按照统一格式排版汇报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4月6日下午下班前交县政府办秘书科(609室)。
(三)各列席单位在0A邮箱自行下载议题材料,会上不再印发,相关内容不得外泄。
(四)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安排记者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本次会议时间如无变化,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会议议题
2.参会回执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附件1
会议议题
一、听取关于第三方调查市场主体满意度指标及营商环境一级指标(市场监管)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管局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营商环境办、县法院、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数据资源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
二、听取关于泾县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残联
三、听取关于泾县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教体局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
四、讨论《泾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讨论《泾县2023年被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方案(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建指挥部
六、讨论《泾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卫健委
列席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七、讨论《泾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列席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
附件2
参会回执
注:单位主要领导无法参会的,请在备注栏填写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