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泾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20 15:00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泾县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生态建设,积极开展先行示范的重点改革任务和制度创新,将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作为区域发展的重要引领,在思维理念、价值导向、空间布局、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率先大幅提高绿色化程度。早在2017年就组织编制并审议发布了《泾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6-2020)》,2018年获得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2019-2021年生态环境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指标体系进行了多次修订,国家和安徽省对各地生态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有效贯彻落实国家和安徽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要求,提升泾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泾县适时启动规划修编,完成《泾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优化区域空间开发格局,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把泾县打造成长三角合宁杭都市圈卫星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新区、安徽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全力以赴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泾县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在系统分析泾县生态文明建设优势和面临挑战的基础上,科学评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的现状,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统筹指导泾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6月形成《规划》编制大纲并召开《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议;2021年9月,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政务网向各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充分征求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利局等部门意见和建议;2022年2月24日,规划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论证,《规划》编制单位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2年7月6日经县政府审议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抓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为工作总指引,牢牢把握“生态泾县、绿色发展”主基调,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全领域、全方位,依据泾县现有发展基础和资源环境禀赋,科学构建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形成集约节约的生态经济体系,和谐安全的生态环境体系,幸福健康的生态生活体系,先进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高效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打造生态环境优美宜居城,把泾县真正打造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区。
五、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内容共有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建设基础与形势分析,主要包括规划背景及来由、上轮规划回顾分析、泾县生态文明建设SWOT分析等。
第二部分为规划总则,主要包括指导思想、规划原则、编制依据、规划范围与期限、总体思路、规划目标、复核基本条件和指标达标情况分析等。
第三部分为规划主要任务,主要包括构建完善生态制度、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生态空间格局规划、生态产业建设规划、生态生活建设规划、生态文化建设规划等六大重点规划任务。
第四部分为工程项目,《规划》设置了生态空间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生活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制度体系六大类共33项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8.954亿元。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从组织领导、监督考核、资金统筹、科技创新和社会参与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六、创新举措
依据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新目标,基于泾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通过实施“1161”战略,即坚持“一条主线”、明确“一套指标目标”、实施“四大战略”、推进“六大建设”、谋划“一批重点工程”,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与任务的实现。坚持“一条主线”: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条主线;明确“一套指标目标”: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修订版);推进“六大建设”:即生态制度体系建设、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生态空间体系建设、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生态生活体系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建设;谋划“一批重点工程”:结合泾县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谋划一批重点工程。
七、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应当成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领导组,统筹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构建全县分级管理和上下互动的良性推进机制,分阶段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提出针对性的调整,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查问责。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调度会议和全体会议,总结阶段性进展,检查督促重点工程完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构建以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参加的督办组,严格考核各责任单位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制度,县人民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布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建立重点项目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生态理念和环境意识。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青少年,抓好生态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社会教育和岗位培训,让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人心,把发展生态经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媒介,通过生态公益宣传、生态教育培训、媒体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成果,引导公民从不同角度、以多种方式,积极参与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建设。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县生态环境分局
解读人:郑蓉(县生态环境分局生态股负责人)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51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