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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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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民政局2023年4月份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12 08:33
关于印发泾县民政局2023年4月份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 08:33 来源:泾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各乡镇民政所:

经研究,现将民政局2023年3月份工作要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组织开展第二季度村务公开督查。

2.组织开展基层治理“村改居”调研。

3.研制《泾县进一步规范撤销村委会改设居委会工作指导意见》。

4.持续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开展智慧调研。

5.推进指导相关乡镇补选村委会成员工作。

6.推进指导部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

7.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调研和实施工作。

8.做好《泾县标准地名录》发行仪式。

9.做好“清明节”及移风易俗工作。

10.做好村委会及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的审核和资金安排。

11.实地审核有关项目建设及审批。

12.筹备4月未保列会,迎接省、市儿童福利工作督查,组织开展收养评估。

13.完成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整改“回头看”工作。

14.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15.做好一季度居家养老服务测评工作。

16.做好暖民心老年助餐新增设施建设工作。

17.做好4月份低保动态管理和资金发放等工作。

18.继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

19.持续开展新增低保、临救入户抽查工作。

20.召开全县推进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暨社会救助工作会议。

21.落实省市县部署要求,认真听取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筹备召开全县行业协会商会座谈会。

22.开展全县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时间:2023年4月1日至5月31日,采取网上年检和上门年检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参检社会组织按照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

23.继续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培育服务性、公益性和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拟培育登记1家专业社工机构。

24.为有效增强辖区居民反诈防诈意识,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在泾川镇幕桥社区开展第四届公益创投“微治理 零距离--防诈骗”宣传活动。


泾县民政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