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全省“一改两为”要求,切实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泾县营商环境,着力打响“泾天办”品牌,我办牵头制定了《泾县对标沪苏浙,打响泾天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3月15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2023年3月15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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