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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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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74X/202303-0000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转发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宣城市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03 发布日期: 2023-03-03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宣城市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3 15:00 来源:泾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转发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宣城市民营

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的通知

各林业单位、机关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

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泾府法领办〔20233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管理,现将县司法局转发的《宣城市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股室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贯彻落实。根据文件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股室将制定涉民营企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向县局法制股报备;并将当月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检查的检查情况反馈至县局法制股。

附件:1.《宣城市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2.泾县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备案表

联系人:方国利             邮箱:jxlyjfz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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