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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303-00064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泾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10 16:52
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303-00064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84967: 关于《泾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10 16:52
关于《泾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10 16:52 来源: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实施方案》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推进泾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泾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出台目的

一是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正确区分生活垃圾种类,投放至4类不同垃圾收集容器,为收运、处置奠定基础。

二是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对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二次利用,做到无害化处理,充分利用资源。

三是提高大众节约意识。垃圾分类让人们学会节约资源,并且养成一个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个人的素质。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二是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要求。2021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文件要求,2022年设区的市至少有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泾县城区。

分为三个阶段,动员部署、全面实施、巩固提高。

2022年11月,已在泾川镇5个物管小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2025年全县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城管执法局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管部门,代县政府拟《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2年11月23日,我局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至县发改委等22个单位、部门征求意见,收到了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运局等11个单位的意见反馈。我局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补充完善。

2022年12月29日,《实施方案(送审稿)》通过县政府召开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2023年2月19日县政府办印发《实施方案》。

五、工作目标

1、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泾县城区建成区厨余垃圾实行单独收集、运输,全部送往市厨余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2、2025年12月底前,泾县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六、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分为六大部分,分别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时间与步骤”、“实施内容”、“职责分工”、“保障措施”,遵循“政府推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分步实施、系统推进”的原则,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分类设置:一般为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适用于“城区范围内居民区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对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两分类,即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二)分类投放:一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等9类不同区域,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对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主管部门为管理责任人。二是对管理责任人的职责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强化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每200户定点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分类垃圾收集容器(不足200户的按200户标准设置);每个小区应设置厨余垃圾、大件垃圾临时暂存点,小区出入口各设置1组回收亭。

(三)分类收运: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优化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强化垃圾分类收运管理。

(四)分类处置: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加强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强化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持续提高不可回收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

(五)职责分工。一是强化三个主要部门的职责,对城管执法局、住建局、泾川镇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分别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管及监督部门职责、主管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部门职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部门。二是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包括县委宣传部(文明办)等17个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七、重要举措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鉴于宣传教育在垃圾分类起步阶段的重要性,将“宣传教育”单独作一篇章,要求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性宣传,推进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抓好学校和家庭宣传教育,培养文明习惯;开展志愿服务,注重言传身教。

二是强化源头减量。强调在生产、流通环节减少产生垃圾,在生活、办公方面树立适度消费和低碳办公理念、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在快递包装和外卖管理上强化循环利用和绿色包装,加强源头治理,减轻垃圾分类管理的压力。

三是突出末端处置。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进行资源化处理,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八、创新举措

一是因地制宜制定垃圾分类标准。根据我县实际,对党政机关、酒店宾馆、公园广场、居民小区等不同区域,分别按四分类、三分类(学校、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二分类等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

二是建立激励措施。“三鼓励”。鼓励准确分类投放,鼓励管理责任人采用垃圾分类实名制、智能回收平台等方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率。鼓励回收,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资、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工作,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鼓励参与,鼓励环保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义工组织等社会公益组织及志愿者、义工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活动。

三是融入社区治理。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垃圾分类为载体,通过分片包干、“路长制”等模式,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县、镇、社区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社区自律作用,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泾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推进。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泾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年度目标任务的下达、配套分类政策体系的制定、指导、督查、考核及分类工作推进等。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对泾川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各自所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职责,作出具体规定。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须纳入县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垃圾分类方面专项费用。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泾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列入县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分为城管执法局牵头汇总考核和职能部门分类考核两类。定期将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向市城管执法局及县政府汇报。

五是强化执法力度。城市管理、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对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

十、政策解读机关、解读人、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 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政策解读人:伍德龙( 城市管理领域专家

政策咨询电话:0563-5035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