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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泾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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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6489/202301-00081 组配分类: 审核审批信息
发布机构: 泾县泾川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下拨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02 17:24
下拨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发布时间:2023-01-02 17:24 来源:泾县泾川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下达 2022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财资环〔2022〕1476号)要求,下达我21万元,为进一步保障全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根据各地灾情及灾区群众生活困难状况,经研究下拨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具体下拨金额见附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分配原则。救灾款的分配使用应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2022年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受灾人员的救助。

三、救助标准。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救助,提升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

四、发放程序。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本人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 、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7天),村(社区)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应急部门审定。

五、发放方式。资金一律纳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式 ”发放,打入农户涉农补助资金银行卡。各村居上报的《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人口一览表》由镇应急办进行审核审批,资金到账后要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等现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村居2023年1月16日前将审核后《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人口一览表》、党委会议复印件、公示照片应急管;《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人口一览表》同时报电子版。

村居要高度重视, 要组织实施好冬春救助全过程的公开公示, 资金发放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账款相符,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附件:1.泾川镇2022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