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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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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728W/202302-00043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09 08:55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9 08:55 来源: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照县委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将住建系统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统筹推进新时代法治机关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促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局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工作措施、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分解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督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水平,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举旗帜·送理论”主题报告会等形式,结合《县住建局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县住建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清单》,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储备,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部署要求作为重点,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章制度,推进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法治意识。围绕工作需求,加大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的规定,进一步夯实法治理论基础,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在各项决策部署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

三是强化廉政教育,提高法治意识。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主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纪党规理论测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为深入贯彻“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聚焦聚力“一改两为五做到”,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提升营商环境,我局出台了《泾县住建局三比三创三争实施方案》、《关于开展“进百企、解企忧、转作风、促发展”活动的通知》等规定。在全系统上下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和“人人代表住建形象”的意识,开展了“帮办企业大比武”活动。一是由9名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包保联系90家规上企业,宣贯中央、省市县及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台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充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遇到的困难、问题,与企业共同研究破解之策。二是结合住建实际设立帮办服务。“手把手”提供政策宣讲、答疑解惑、办事流程指导等服务。主动联系企业,提前采取“资料发放+理论讲解”以及“线上+线下”的方式对企业办事人员进行业务讲解,让企业熟悉掌握了有关报建业务,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其完成报建手续。三是取消合同备案,提前介入施工许可报建。全年为13个项目提供了报建帮助指导,平均缩短时间约1个工作日。四是向县经济开发区赋予开发区内工业项目、市政类等10项工程建设审批权限,向云岭经济开发区赋予开发区内市政类等2项工程建设审批权限。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机制建设。制定了《县住建局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县住建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清单》,将依法行政工作层层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内容以及责任单位,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2022年以来,按照《泾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规性审查工作规程》要求,对我局起草的《关于印发泾县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办秘〔2022〕35号)、《关于加强维修资金专户银行专项服务资金管理的通知》(泾政办〔2022〕9号)等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提出了合法性审核意见。三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结合省、市、县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照工作职责,对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一梳理,建立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四是开展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对《关于印发泾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泾政〔2019〕30号)实施2年以来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了建议继续实施的评估意见。

(四)完善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加强对我局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二是规范我局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为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成立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出台了《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三是积极推动跨领域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泾川镇和县执法局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城区范围内物管小区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拆除店外店违规占道搭建28处,小区内违章搭建32处,清理毁绿种菜37处,制止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建设1处,整治“僵尸车”86辆。制定《县住建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工作计划清单》,联合县市监局等开展部门联合检查,检查并公示企业数2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努力提高住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四是加强住建系统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法律知识继续教育培训,开展法律知识测试等,通过教育管理,提高县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2022年,共组织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认证工作,截止2022年底,我局共有28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名单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安排专人操作《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按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信息的补录工作。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妥善回复处理来电来信来访、书记信箱、县长信箱、12345热线、网络平台等渠道反馈的舆情。针对反馈的问题,坚持在“主动作为”上做加法,在“重复投诉”上做减法,突出人文关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着力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2022年,我局共接到各类信访投诉1198件,其中信访局转办45件,已办结44件,1件正在办理中;处理“12345”热线1153条,按规定向投诉人回复率100%。

()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凡涉及重大事项都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能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谦让,急事一起上,难事联手干,思想上求共识,工作上求共进,形成了心齐、风正、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

二是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年初制订公开计划,加强日常督导,公开各类信息,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完善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今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3条,其中决策公开42条、执行和结果公开31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54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320条、重点领域公开52条、政策解读8条、回应关切13条、监督保障12条。

同时,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对消防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燃气置换等涉及广泛关注的政策,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公众进行解读。。

三是依法决策,加强法律服务。我局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思考、谋划和解决问题,确定泾县桃花潭律师事务所赵林林律师为我局2022年度法律顾问。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疑问,及时与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指导。法律顾问从整体工作方案到具体环节全程进行指导,并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对依法行政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组织保障。为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局党组会议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实际问题。

措施保障。年初,在局年度财政预算中专项安排依法行政所需经费。同时,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和实行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是明确普法依法治理任务,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切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制定《县住建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2022年度县住建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普法重点内容,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根据《泾县 2022 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实施方案》(泾法宣〔2022〕1 号)要求,我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43人参加“机关集中学法月”学法考试实现了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平均成绩97 分;3月24日,泾县住建局组织前往物业小区开展“新春访企 普法先行”主题活动,向物业企业工作人员和小区居民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宣传材料300多份;结合“4.15”国家安全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演练活动;积极开展2022年“江淮普法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邀请律师为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开展送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讲座;今年3月综治宣传月和10月份,深入综治联系点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在全系统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学法用法的主动性还不够强。学法用法缺乏前瞻性、预见性,存在“现学现用”的情况,往往是需要用到法的时候才会学,与自己有关的法多学,与自己无关的法少学或者不学。二是普法宣传力度、深度不够,宣传形式创新不够。三是依法履职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重业务轻法治的观念未根本转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加强法治建设,为全县住建领域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住建各项工作;结合住建工作实际,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职工日常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等主题活动。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局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同考核,结合实际,将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督促相关股室、所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督促相关股室、所属单位严格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评比,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住建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推进严格文明执法。

(四)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行为法制审核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成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和律师代理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落实机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及司法建议,接受司法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五)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加大部门联合抽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待查企业完成率、信用等级应用率和部门联合抽查率,有效解决执法缺位、重复执法等问题,不断提高住建行政执法检查效能。

(六)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我局《2023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新法和专业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工地、进小区、进乡村等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时点,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结合“江淮普法行”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住建法治文化建设,努力提升我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