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交通运输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交运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894/202301-0003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交〔2023〕5号
发文日期: 2023-01-05 发布日期: 2023-01-0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泾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5 11:14 来源:泾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系统各单位、指挥部项目办:

2023年春运工作即将开始,为统筹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有序、温馨出行,现将《泾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泾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5日

 

  

泾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

 

2023年春运将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统筹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春运工作重要性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春运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以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交通运输春运各项工作,全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全力降低疫情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便捷舒心出行,全力保障重点物资干线运输畅通。

二、科学研判,把握春运保障新形势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进一步优化,跨区域人员流动性将加速释放,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面临新形势:一是春运客流将加快反弹,客流总量可能出现大幅度增长,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需求激增,自驾出行的比重将进一步增大;二是春运期间人员流动、货运物流活动密集,人员交叉活动频繁,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感染风险高;三是前段时期交通运输低负荷运行,设施设备和人员保障安全隐患增加,如管理不到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可能易发多发。

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2023年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高度重视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和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挑战,全面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供安全便捷服务的原则,扎实推进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旅客出发安全、返程顺利,确保物流畅通。

三、精准防控,降低春运疫情风险

(一)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

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印发的《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南》(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发电〔2022〕3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春运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督促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引导乘客做好个人防护,着力防范、妥善应对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最大程度降低春运期间疫情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群众出行的影响。

(二)优化落实交通运输防疫要求

要按照省疫防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皖卫电〔2022〕120号)要求,将客运服务人员、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关键岗位预备队制度,必要时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闭环管理。加强客运一线服务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原则上不安排未完成疫苗加强接种的人员在客运服务一线上岗。督促引导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三)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服务和应急处置

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疫情防控的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防疫物资、就医购药等问题。完善重要客运枢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发生规模性疫情等情况下的应对措施。交通运输经营服务单位出现阳性感染者,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措施;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时,及时启用关键岗位预备队,确保重要客运枢纽、客运线路不停工、不停运。

 四、多措并举,保障运输有力有序

(一)落实出行政策要求

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对跨地区出行的旅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等要求。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加快恢复已暂停的客运服务,保障各类客运服务“应开尽开”。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严禁在公路、航道上非法设置各类检查卡点、随意拦截车辆船舶,及时纠正过度管控行为。

(二)强化运力供给保障

公路、水路客运企业要密切监测分析客流变化,灵活调整运力配置,科学制定运输方案,灵活多样增加客运数量和班次,确保热点区域、线路、时段客运供给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加强信息共享,鼓励创新联运方式,开展“点对点”定制运输服务;加强农村客运组织调度,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质量。

(三)减少旅客拥挤聚集

要督促汽车客运站及时启用道路客运电子客票系统。交通客运场站要扩大无纸化、“无接触”服务范围,优化自助设备布局,推广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提升网络售票服务水平;根据客流及时增开售票窗口和安检通道,减少旅客停留时间;强化旅客引导服务,保障客流安检、登乘、进出站等顺畅有序;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分散就坐。

(四)强化出行环境服务

指导主要客运枢纽设立完善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点,为困难旅客提供关爱帮扶。重点加强对春运高峰时段、热点地区路网监测调度,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群众合理选择行驶路线。

(五)抢抓物资运输保障

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优化政策,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运输服务,坚决纠正过度通行管控问题。加强运力调度,做好应急准备,全力确保能源、粮食、医疗物资等高效运输,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六)做好道路疏堵保畅

各相关单位要提前梳理排查易堵路段,分类制定疏导绕行方案。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重点加强对春运高峰时段、热点地区路网监测调度,利用多种方式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群众合理选择行驶路线。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在高峰时段加强对主干路段指挥疏导。

五、压实责任,防范安全生产风险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要督促运输企业认真制定春运安全生产专项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检措施,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级抓好责任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组织开展春运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各运输企业要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对有关人员开展一次安全培训,对设备、车辆、船舶进行一次“体检”,切实把隐患消除在春运前、把风险化解在源头关。要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督促企业加强“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接驳运输、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等制度;要强化农村道路,特别是山区临水临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货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及驾驶人参加春运;要强化重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三)妥善应对恶劣天气

针对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运输受阻、旅客聚集等情况,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最大限度保障道路通行;要加强与气象部门信息共享,强化预警预测和信息发布;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及时调整运营计划、水运企业限制船舶开航,引导群众减少驾车出行,降低路上滞留和事故风险。

六、统筹协调,落实组织机制保障

(一)健全春运工作机制

为做好2023年交通系统春运工作,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春运工作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局其他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2023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运股,负责春运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春运工作;要制定操作性强的春运工作方案,加强部门协调,扎实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了解掌握春运道路水路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二)关心春运一线职工

要加大对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关心支持力度,各工会组织要做好生活服务和福利保障,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开展走访慰问,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权。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积极宣传春运疫情防控、错峰出行、运输服务保障等政策措施。要加强对春运舆情监测分析,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为春运创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广泛收集基层单位、春运一线开展疫情防控、提升运输服务、保障旅客出行等经验做法、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积极向局综运股推送。

(四)做好信息记录报送

春运期间,安排专人落实运量数据、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等信息动态每日一报,要高度重视数据统计和信息归纳、汇总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