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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212-00068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回答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16 14:46
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回答
发布时间:2022-12-16 14:46 来源: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农民工问:工地要求我入场时提供身份信息,我必须提供么?

答:需要。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工地实行实名制管理,劳动者应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实名制工作。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农民工问:被拖欠工资首先找哪方维权?

答:被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可先找施工总承包单位劳资专管员反映,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农民工问:班组长要求我在工资表和考勤表签字,我不认字可以找人代签么?

答:不可以代签,如不认字可本人按手印等方式由你本人确认。分包单位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你本人签字确认的相关材料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