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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707/202302-00006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泾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对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13 09:04
关于对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3-02-13 09:04 来源:泾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县审计局对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21年,全县一般预算收入总计36.76亿元,支出总计36.6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9.24亿元,支出总计19.12亿元;社保基金收入总计3.39亿元,支出总计1.0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0.07亿元,支出总计0.07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引领,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民生保障持续改善,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从审计情况来看,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是惠企利民,促进实体经济稳健运行。2021年,我县倾心倾力助企纾困,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拨付各类惠企政策扶持资金2.09亿元,工贸企业专项奖励资金6631.08万元。政银担和税融通贷款业务新增4.53亿元,设立泾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周转专项资金,当年运转金额4294万元,缓解了企业燃眉之急。

二是突出保障,社会民生持续改善。财政资金倾力民生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十三项民生支出大类累计支出29.51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5.85%。累计投入财政性资金6.62亿元用于保障33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分配下达各级财政衔接资金9748万元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疫情防控预算资金402.2万元,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强化举措,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狠抓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2107万元,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4754万元。有效盘活乡镇闲置资产,开展国有房产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房产入账4.14亿元,核销处置资产1.25亿元,催收追缴国有房屋租金135.73万元。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本级预算编制、财政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超时限申请追加预算,部分预算当年未执行;财政代编预算数过大,细化落实不及时;财政绩效评价结果未充分运用;未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管理制度;废石矿渣等国有资源处置收益应缴未缴等。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全县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率为85.08%,比上年度提升了5.8个百分点。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县水利局已完工项目长期不验收,项目资金连年结转;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分配下达后未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县林业局购置资产长期闲置未使用等。

三、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关于深化下级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意见》文件精神,选择昌桥乡、黄村镇组织开展乡镇政府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黄村镇污水终端处理设施闲置,专项资金未能发挥效益;昌桥乡林地复垦项目价款结算不实,实际结算的树木与采伐批准的树林在数量上相差较大。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计划安排,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财政助企纾困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人防易地建设费收取不规范;未制定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计划,资金余额较大;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长期滞留主管部门,未及时拨付至相关企业。

五、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主要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迁安置房分配等民生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县人社局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不规范,超范围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不规范,长期滞留未能做到及时清退;县住建局在办理房源移交时,未履行相关手续,导致安置房源底数不清、资料不全,个别房源被非法占用,部分已分配房源截至目前仍未签署安置协议。

六、审计建议

(一)完善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各预算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实做准预算,为预算执行打下良好基础。财政部门要总结经验,结合财力编制预算,科学预测预算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严控代编预算规模,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增强预算约束力,维护预算严肃性,保证财政资金合理使用和高效运行。

(二)加强专项资金和项目监管,提升项目实施效果。财政部门要加强和项目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强化资金分配和项目落实有效衔接,加大政策指导和资金监管,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财政部门未拨付的资金要及时拨付到位,已拨付的资金要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投入使用,避免因资金分配不合理造成项目所需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项目实施或形成沉淀,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三)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增强绩效意识。财政部门应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积极组织对重大项目或重点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对单位的自评结果开展再评价,不断深化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提升绩效工作成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和政策调整挂钩,逐步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