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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211-0005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部门负责人解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金迪解读2022年泾县青弋江禁捕工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11 16:09
【部门负责人解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金迪解读2022年泾县青弋江禁捕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11 16:09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长江流域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县境内青弋江干流是长江重要支流,纳入长江流域禁渔范围。根据中央、省、市长江十年禁捕持久战工作部署,我县紧扣“打、管、查”三个关键环节,充分利用渔政信息化指挥系统等科技手段,通过技防+人防将青弋江禁捕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扎实推进青弋江禁捕各项工作,现将我县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细化工作落实。县青弋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泾县青弋江干流禁捕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泾县青弋江水域相关船舶全面排查和规范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泾县青弋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多次召开禁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和调度,高位推进,形成了全县上下联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2020年9月份我县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清理青弋江涉渔船只及渔网具,全县回收拆解各类涉渔船只869艘,清理渔网具共约1200余件,从源头上实现了渔船、渔网具“双清零”工作目标。今年以来,我县加大禁捕巡查力度,截至目前,共开展执法巡查244次,出动执法车辆256车次,执法艇41艘次,无人机13次,执法人员1065余人次,其中夜间和节假日巡查32次,开展联合行动18次,清理销毁各类网具45余条付,查处渔政案件31起,行政立案20起,其中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11起,登记暂扣垂钓钓竿450余根,简易程序处罚违法垂钓行为36起。

三是强化督查跟踪。坚持将青弋江禁捕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县禁捕办实行每季度定期开展工作情况通报,加强日常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督促整改。

四是织密监管网格。按照属地管辖原则,青弋江沿河75公里分段确定38个包保网格。对全县农民生产生活留用船只进行登记,造册,根据功能分类,统一标识,统一编号,建立跟踪动态台账,实行包保责任制,每只保留的农民自备船都有一名村主要负责人和一名镇干部双重包保。

五是强化执法能力。首先将执法关口前移,在青弋江重点敏感区域建立两处一线执勤点和渔政码头,用于渔政执法艇的停靠和渔政执法的快速反应,对各类非法捕捞形成强大震慑作用。其次提升渔政执法装备,我县现有渔政执法车4辆、执法艇2艘、冲锋舟3艘、无人机1架,执法记录仪22台。建设投入使用渔政信息化中心并实施24小时全天候值班,充分利用渔政信息化指挥系统等科技手段,通过不间断视频监控巡查及12名专职“护鱼员”全天候全流域巡查排查,实现“人防+技防”监管到位。

六是广泛开展宣传。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在电视台、报纸、微信朋友圈等媒体上宣传报道“十年禁渔”相关政策及工作情况。通过重点位置设置禁渔宣传栏、通过政策法律解读、图解漫画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利用开展宣传活动,张贴禁捕通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禁捕法规政策,累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

2022年是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的第二年,禁捕工作转入巩固提升、常态维护的长效管理新阶段。我县将持续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全力落实青弋江禁捕各项工作,确保“禁渔令”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加大对《长江保护法》《渔业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广大百姓知晓偷捕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大力宣传长江禁渔重要意义,积极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青弋江禁捕工作的社会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青弋江禁捕日常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电毒炸”,严厉查处野生河鱼非法捕捞及交易行为,确保“四清四无’目标不反弹。

三是进一步强化渔政队伍建设。开展渔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开展执法大练兵行动,提高新形势下渔政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