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县食安办根据《宣城市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泾县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至2022年11月6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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