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安委会、县减灾救灾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泾县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泾县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及时科学高效应对我县各类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灾害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关于进一步健全宣城市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泾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灾害事故信息互通机制
(一)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灾害事故时,事发地乡镇政府及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接报后应按规定及时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局报告,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
(二)对造成人员重伤、中毒的灾害事故,乡镇政府及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同步将灾害事故信息抄送县卫健委。县卫健委接报后按照就近、专业、高效原则,调度医疗专家等医疗资源开展灾害事故救治工作。
(三)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支队接报后,应及时互通灾害事故信息。
(四)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对相关灾害事故作出批示后,县委办、县政府办要及时传达,并跟踪了解落实情况。
二、健全统分结合应急联动机制
(一)县应急局牵头负责全县灾害事故处置统筹调度工作;县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事故处置工作。
(二)县应急局接报灾害事故信息后,应根据所属行业领域明确应对牵头部门,并报送县委办、县政府办。
(三)县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接报灾害事故信息后,应立即组织研判,视情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
(四)对灾害事故达到启动县级应急预案条件的,县应急局应向县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发送《启动应急响应提示函》(附件3)。
(五)县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县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应迅速启动应急工作机制,组织会商研判,按照统一指挥、部门协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前后方、上下级应急联动,调度各方资源抢险救援,并及时将灾害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报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应急局。
(六)当灾害事故超出县级救援处置能力时,应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三、健全县级应急预案体系
(一)提高应急预案覆盖面和针对性。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针对多发易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应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力争于2022年12月底前印发实施。
(二)动态管理应急预案。对已实施超过5年的县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应在2022年9月底前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修订意见反馈县应急局。各有关部门应每5年对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预案。如有其他需要修订情形的,应及时组织修订。
(三)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每3年至少演练1次。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不断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抢险救助能力。
附件:
1.县有关部门(单位)灾害事故信息报告主体责任清单
2.部分灾害事故分级标准
3.关于启动县级应急响应的提示函
4.县有关部门(单位)值班联系电话
附件1
县有关部门(单位)灾害事故信息报告主体责任清单
县发改委(县粮储局):负责报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信息;负责报送储备粮储存环节火灾及其他相关事故信息。
县教体局:负责报送涉及大中小学、幼儿园各类事故或险情信息。
县科商经信局:负责报送民爆生产、销售环节等事故或险情信息及大面积停电事件等信息。
县公安局:负责报送道路交通事故,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发生的伤亡事故等信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报送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信息。
县住建局:负责报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城镇供水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城市严重内涝等险情信息。
县交通局:负责报送渡口码头区域(省级以上海事部门管辖范围除外)的水上交通事故、公路水运工程事故等信息。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报送涉及农业机械、拖拉机运输机组的事故或险情信息;涉及渔业船舶、渔港等突发事件或险情信息。
县水利局:负责报送水情、旱情等信息,省内水利部门管理的重要水利工程重大险情信息等。
县文旅局:负责报送各类文艺演出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剧院、文化馆、旅行社等事故或险情信息。
县应急局:负责报送自然灾害类、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报送特种设备事故等信息。
县林业局:负责报送林业有害生物造成危害的生物灾害信息和森林火灾等信息。
县气象局:负责报送易引发灾害的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霜冻、高温、低温、冰冻、干旱、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霾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县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报送火灾事故处置类信息。
县供电公司:负责报送电网运行安全事故信息。
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中国广电泾县分公司:负责报送通信网络重大及以上事故信息,包括由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外力因素造成的严重通信损毁或可能对通信网络带来灾难性后果,以及由于通信网络运行过程中自身原因造成网络大面积中断、话务拥塞和重要设施损坏等事故信息。
附件2
部分灾害事故分级标准
本标准依据《泾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部分省、市级应急预案中明确的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制定。今后如国家、省及市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对分级标准作出调整的,从其规定。
一、水旱灾害
(一)Ⅰ级
1.县域24小时降雨量达250毫米以上;
2.当青弋江干流发生特大洪水(出现50年一遇以上洪水),泾县水位达34.64米以上,部分城区进水,整个西小区几乎全淹:
3.小型以上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发生垮坝;
4.两个以上乡镇发生发生特大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透墒雨;
5.台风可能或已经对我县产生非常严重影响;
6.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况。
(二)Ⅱ级
1.县域24小时降雨量200—250毫米;
2.当青弋江干流发生大洪水(出现20—50年一遇洪水,泾县水位站水位在33.5—34.64米,赏溪蔬菜基地上水,南华电机公司(老厂区)进水);
3.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发生垮坝;
4.两个乡镇发生重度干旱,或两个以上乡镇发生严重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透墒雨;
5.台风可能或已经对我县产生严重影响;
6.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三)Ⅲ级
1.县域24小时降雨量150—200毫米;
2.当青弋江干流发生较大洪水(出现10—20年一遇洪水),泾县水位站水位在32.5—33.5米,西小区低凹处进水;
3.水库、水闸出现严重险情;
4.一个以上乡镇发生重度干旱或两个以上乡镇发生中度干旱,或一个以上乡镇发生中度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
5.台风可能或已经对我县产生较重影响;
6.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四)Ⅳ级
1.县域24小时降雨量在100-150毫米;
2.当青弋江干流发生一般洪水(5-10年一遇的洪水),泾县水位站在设防水位31.00米(吴淞高程,下同)以上、警戒水位32.5米以下(根据水文部门2016年实测流量,城关水位31.00米时流量1700m3/s,32.00米时流2850m3/s);
3.小(一)型水库出现险情,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4.两个以上乡镇发生轻度干旱;或一个以上乡镇发生中度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
5.台风可能或已经对我县产生影响;
6.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二、森林火灾
(一)特别重大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二)重大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三)较大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四)一般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一)特别重大
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
1.县境内2/3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等滞留人员2万人以上;
2.死亡或可能死亡5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3.紧急转移安置或急需生活救助30万人以上;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万间或1万户以上;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特别高。
(二)重大
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
1.县境内1/2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等滞留人员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或急需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或1500户以上,3万间或1万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广泛。
(三)较大
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
1.县境内1/3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等滞留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或急需生活救助3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00间或500户以上,5000间或1500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
(四)一般
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
1.县境内1/5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等滞留人员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7人以上、1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或急需生活救助8000人以上、3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或300户以上,1500间或500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严重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四、地震灾害
(一)特别重大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占上年全县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县内发生6.0级以上地震(M≥6.0),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二)重大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县内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5.0≤M<6.0),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三)较大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县内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4.0≤M<5.0),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四)一般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县内发生3.5级以上、4.0级以下地震(3.5≤M<4.0),可能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时,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五、突发地质灾害
(一)特别重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二)重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三)较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四)一般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六、生产安全事故
(一)特别重大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
指造成3人以上10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重大、较大涉险事故
重大涉险事故: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造成10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紧急疏散人员5000人以上和住院观察50人以上的事故;可能升级为重大事故的较大事故(如具有危重伤员有可能抢救无效死亡,以及现场搜救尚未结束、死亡人数可能增加等情形的事故);有可能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危及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严重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电站、重要水利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高铁、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的事故;其它重大涉险事故。
较大涉险事故:涉险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和住院观察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危及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电站、重要水利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的事故;其它较大涉险事故。
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分级标准与生产安全事故一致。
八、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
(一)特别重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影响特别严重的。
(二)重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影响严重的。
(三)较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影响比较严重的。
(四)一般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五)重大、较大涉险事故
与生产安全事故中的重大、较大涉险事故标准一致。
九、道路交通事故
(一)特别重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二)重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三)较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四)一般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十、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分级标准与生产安全事故一致。
十一、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满足下列情况之一,为泾县电网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泾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者;
2.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县级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者;
3.泾县电力应急指挥部视电网大面积停电危害程度、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二)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满足下列情况之一,为泾县电网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泾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者;
2.造成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县级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者;
3.造成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县级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或者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者;
4.泾县电力应急指挥部视电网大面积停电危害程度、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三)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满足下列情况之一,为泾县电网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泾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15%以上20%以下,或20%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者;
2.造成县级电网减供负荷达到30%以上40%以下,或4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者;
3.造成电网负荷100兆瓦以上的县级电网减供负荷达到30%以上,或4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者;
4.造成电网负荷100兆瓦以下的县级电网减供负荷达到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者;
5.泾县电力应急指挥部视电网大面积停电危害程度、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四)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满足下列情况之一,为泾县电网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泾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10%以上15%以下,或10%以上2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者;
2.造成县级电网减供负荷达到20%以上30%以下,或30%以上4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者;
3.造成电网负荷100兆瓦以上的县级电网减供负荷达到20%以上30%以下,或30%以上4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者;
4.造成电网负荷100兆瓦以下的县级电网减供负荷达到30%以上40%以下,或4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者;
5.泾县电力应急指挥部视电网大面积停电危害程度、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6.以下事件,参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县(乡)政府大楼、火车站、广电中心、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中心广场、大型购物商场、体育馆等公共基础设施或群众聚集点2个以上地方发生同时失电。
十二、火灾事故
(一)特别重大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二)重大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三)较大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四)一般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附件3
关于启动县级应急响应的提示函
XX局:
X月X日X时X分,XX乡镇发生1起XX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XX人死亡、XX人受伤,根据《泾县XX应急预案》,已达到启动县级应急响应的条件。请你局立即(报请县政府或县XX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牵头开展处置工作。
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应急处置情况等请及时告知我局。
联系电话:5031506,传真:5031506。
泾县应急管理局
202X年X月X日
附件4
县有关部门(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
电话
|
传真
|
县委值班室
|
5102512
|
5102516
|
县政府值班室
|
5102614
|
5102614
|
县发改委(粮储局)
|
5102761
|
|
县教体局
|
5022631
|
5021732
|
县科商经信局
|
18963703131
|
|
县公安局
|
5127110
|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5120507
|
5120507
|
县住建局
|
2366527
|
2366526
|
县交运局
|
2660180
|
2660181
|
县农业农村局
|
2384281
|
5022244
|
县水利局
|
5023051
|
5033130
|
县文旅局
|
2666000
|
2666018
|
县卫健委
|
2383033
|
2383192
|
县应急局
|
5031506
|
5031506
|
县市场监管局
|
5100505
|
|
县林业局
|
5123708
|
5123677
|
县城管执法局
|
5035580
|
|
县气象局
|
5022142
|
5022142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5021113
|
|
县供电公司
|
5091294
|
5091294
|
县移动公司
|
13865366660
|
|
县电信公司
|
5023024
|
|
县联通公司
|
5251006
|
|
中国广电泾县分公司
|
51011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