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为加强和规范“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21〕177号)精神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研究制定了《安徽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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